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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住建局衔接资金项目安排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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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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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3年垃圾中转站及垃圾分拣中心等建设项目资金共276.34万元,分别由柳泉镇人民政府、高村镇人民政府、董王庄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共涉及6个项目,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2023年宜阳县高村镇鲁村村垃圾中转站项目
1.实施地点:高村镇鲁村村
2.建设内容:高村镇鲁村村新建垃圾中转站1座,占地面积约160平方米。
3.投资预算:77.09万元(其中:财政资金77.09万元)
4.建设期限:2023年7月至2023年10月
5.招标情况: 已招标
6.施工单位及责任人:河南工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苏振国
7.绩效目标:项目计划于2023年10月建成投用,项目形成的资产归属于鲁村村所有,项目资产可使用10年以上,项目资产由鲁村村委会进行日常维护,高村镇人民政府进行项目资产监管,该项目可推进鲁村村的垃圾处理转运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8.带贫减贫机制:项目实施完成,使鲁村村667户、2461名群众长期受益。
9.受益对象:高村镇鲁村村全体村民
二、2023年宜阳县盐镇乡柏社村垃圾分拣中心项目
1.实施地点:盐镇乡柏社村
2.建设内容:盐镇乡柏社村新建垃圾分拣中心1座,占地面积约312平方米。
3.投资预算:43.06万元(其中:财政资金43.06万元)
4.建设期限:2023年6月至2023年10月
5.招标情况: 已招标
6.施工单位及责任人:洛阳顺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张兵兵
7.绩效目标:项目计划于2023年10月建成投用,项目形成的资产归属于柏社村所有,项目资产可使用10年以上,项目资产由柏社村村委会进行日常维护,盐镇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资产监管,该项目可推进柏社村的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8.带贫减贫机制:项目实施完成,使柏社村334户1387人群众长期受益。
9.受益对象:盐镇乡柏社村全体村民
三、2023年宜阳县董王庄乡南岭村垃圾分拣中心项目
1.实施地点:董王庄乡南岭村
2.建设内容:董王庄乡南岭村新建垃圾分拣中心1座,占地面积约312平方米。
3.投资预算:39.9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9.9万元)
4.建设期限:2023年6月至2023年10月
5.招标情况: 已招标
6.施工单位及责任人:河南福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黄薇
7.绩效目标:项目计划于2023年10月建成投用,项目形成的资产归属于南岭村所有,项目资产可使用10年以上,项目资产由南岭村委会进行日常维护,董王庄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资产监管,该项目可推进南岭村的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8.带贫减贫机制:项目实施完成,使南岭村190户群众长期受益。
9.受益对象:董王庄乡南岭村全体村民
四、2023年宜阳县柳泉镇柳泉村垃圾分拣中心项目
1.实施地点:柳泉镇柳泉村
2.建设内容:柳泉镇柳泉村新建垃圾分拣中心1座,总占地面积约312平方米。
3.投资预算:38.47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8.47万元)
4.建设期限:2023年6月至2023年10月
5.招标情况: 已招标
6.施工单位及责任人:河南泽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田振国
7.绩效目标:项目计划于2023年10月建成投用,项目形成的资产归属于柳泉村所有,项目资产可使用10年以上,项目资产由柳泉村委会进行日常维护,柳泉镇人民政府进行项目资产监管,该项目可推进柳泉村的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8.带贫减贫机制:项目实施完成,使柳泉村1669户6657人群众长期受益。
9.受益对象:柳泉镇柳泉村全体村民
五、2023年宜阳县柳泉镇水兑村垃圾分拣中心项目
1.实施地点:柳泉镇水兑村
2.建设内容:柳泉镇水兑村新建垃圾分拣中心1座,总占地面积约312平方米。
3.投资预算:40.19万元(其中:财政资金40.19万元)
4.建设期限:2023年6月至2023年10月
5.招标情况: 已招标
6.施工单位及责任人:福航建工有限公司 李翔
7.绩效目标:项目计划于2023年10月建成投用,项目形成的资产归属于水兑村所有,项目资产可使用10年以上,项目资产由水兑村委会进行日常维护,柳泉镇人民政府进行项目资产监管,该项目可推进水兑村的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8.带贫减贫机制:项目实施完成,使柳泉水兑村1299户4996人群众长期受益。
9.受益对象:柳泉镇水兑村全体村民
六、2023年宜阳县柳泉镇元村村垃圾分拣中心项目
1.实施地点:柳泉镇元村村
2.建设内容:柳泉镇元村村新建垃圾分拣中心1座,总占地面积约312平方米。
3.投资预算:37.63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7.63万元)
4.建设期限:2023年6月至2023年10月
5.招标情况: 已招标
6.施工单位及责任人:洛阳佳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陈志国
7.绩效目标:项目计划于2023年10月建成投用,项目形成的资产归属于元村村所有,项目资产可使用10年以上,项目资产由元村村委会进行日常维护,柳泉镇人民政府进行项目资产监管,该项目可推进元村村的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8.带贫减贫机制:项目实施完成,使柳泉元村村1037户4093人群众长期受益。
9.受益对象:柳泉镇元村村全体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