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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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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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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宜阳县委、县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治理,积极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对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求,践行守水有责、管水担责、护水尽责,落实常态化巡河,狠抓河湖管理与保护,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推进全县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水生态保障。现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落实河长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巡河工作。按照“河长+”工作机制,督促各级河长认真履职,扎实开展巡河工作,推动河长制落地见效。一是河长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巡河行动”,对119处图斑问题进行复核并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销号,助力河湖管理保护。二是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强化履职尽责能力,积极开展巡河,加大河湖日常监管力度,切实履行保护、管理、治理“三位一体”职责,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处理。今年以来,县级河长累计巡河331次、乡级河长累计巡河4680次、村级河长累计巡河4.72万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复杂问题及时交办责任单位,并督促完成整改。
(二)全力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宜阳段洛河干支流5条河道在经历过“7·20”洪水后,生态系统受损、退化、功能下降,为解决河道淤积严重、堤岸冲刷、河道内林木障碍物阻水、植被单一、水源涵养能力不足等主要问题,我县投资2644万元实施名为“秦岭东段洛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的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工程涉及洛河和柳泉、韩城、赵保3个乡镇的柳泉河、水兑河、仁厚河、韩城河、陈宅河。新建堤防5.02km、护岸3.48km,生态保护修复总面积111.26hm²,清淤疏浚总长17.98km,栽植乔木6450棵、护坡地被16.8hm²,进一步提高水生态环境。
(三)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一是按照省《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的决定》文件精神,组织洛河沿线乡(镇)及全县涉河河长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以河道妨碍行洪问题专项治理、无人机电子化巡河、上级交办任务等为抓手,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暨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排查整治,对黄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省卫星遥感影像筛查及水利部疑似碍洪图斑共104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及整治,已全部处置到位。二是动用机械对先锋渠、秦岭渠道进行清淤,挖运淤泥6800立方米,清淤渠道1500米,并对污染水源、排污口、倒垃圾堵塞渠道、破坏水利工程等问题进行统一排查处理,出境高崖寨国考断面水质全年平均水质浓度达到Ⅱ类标准。三是对全县河湖保持常态化系统化巡查排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及时跟进清障工作,发现一处、整治一处,从严控制标准,保持问题动态清零,确保洛河“水清、岸绿、路畅”。
(四)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有序。一是制定《宜阳县2023年度洛河、涧河、鲍窑河、七峪河河道采砂实施方案》,明确开采区和禁采区范围,完善河道采砂许可证办理工作,规范河道砂石有效开采;二是公开拍卖洛河、涧河、鲍窑河、七峪河四条河流可采区砂石出让权,上缴国库砂石拍卖收入1110.1万元;三是投入资金完善洛河采砂区域智慧视频监控系统,全天候监控洛河采砂区河道,实现河道采砂监管由“人防”向“人防+技防”转变;四是加强监管,及时修复,开展采砂企业驻场监管工作,确保2个采砂企业依法依规运营,督导采砂企业完成对采砂区保护区范围的水毁堤防堤脚恢复和生态河段平整工作,不定期对重点河段重点区域进行执法巡查,不断提升采砂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河道采砂秩序稳定可控并持续向好。
(五)执法监管持续加强。组织开展“河长+”常态化巡河,2023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行动3次,县水政执法大队负责全县河道常态化执法巡查,对洛河干流实行每天24小时不间断巡查,对其他河道实施不定期突击巡查。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执法巡查590余次,出动执法车辆590余台次,参与执法巡查1900人次,巡查河道36000余公里,行政处罚非法采砂4起,水事违法现象得到明显改善。
(六)幸福河湖建设有力有效。编制《洛阳市宜阳县洛河(陈宅河口至洛宜界)省级幸福河湖建设方案》,要求相关单位按照《方案》中确定项目开展建设,推动宜阳县河湖管理保护全面提档升级。已完成幸福河湖资料收集整理和汇报材料、对照评分细则支撑材料、视频等内容,顺利通过省级幸福河湖市级初评,按照市级专家意见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内容,目前正在接受美丽幸福黄河示范段省级评估。
二、存在问题
在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河长+”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以推动河湖管理保护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乡、村级河长素质不够高,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履职尽责能力,助力工作深入开展。三是河湖管理信息化水平不够高,需要逐步完善全域信息化监管。四是群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不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压实压紧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压实各级责任,让河长巡河、治河形成常态。常态化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应改尽改,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管理,逐一对账销号,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治。
(二)进一步强化督导指导。定期组织暗访督查,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不留死角,持续改善河流水质。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制作宣传片等方式深入开展河长制宣传,提升公众保护河湖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让群众成为河道监管的“千里眼”,营造全民共管共护的良好氛围,逐步构建起各区域、各部门、全社会“共抓共管共治”的流域保护新格局。
(四)进一步发挥县河长制湖长制作用。结合省、市河长制工作要点,不断推动县域内美丽河湖建设,巩固河长制“水清、岸绿、路畅、惠民、共享”目标成效,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宜居宜业、富美宜阳”建设提供坚实生态保障。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