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宜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验收的通知
-
日期:2020-11-03
来源:
中共宜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验收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2020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3月17日,我县下发了《宜阳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宜农领办〔2020〕4号),各乡(镇)按照文件要求,扎实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县委主要领导的要求,近期组织对各乡(镇)今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为下一步省市验收做好准备。现将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2020年11月10日—15日。
二、验收范围和内容
1、“美丽乡村”示范村:对2020年度确定的“10+5”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重点检查验收规划引领、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资源化利用、管护机制、文明创建等工作开展情况。
2、一般整治村:包括除市级示范村之外的其他所有村庄,重点检查验收“六清一改一提升”工作开展情况,即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河渠沟塘、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老旧(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清理墙面街道乱贴乱画、清理杂物乱堆乱放和私搭乱建、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重点实施镇区、公路沿线、河流沿线村庄环境整体提升。
三、验收方式:采用实地查看方式,实行百分制打分,验收结果排序。对“10+5”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逐村验收;对一般整治村,在验收当天由县主要领导随机抽取,每个乡镇检查验收2个村。
四、验收分组:共分为4个验收组,分别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任组长,抽调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林业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任成员,对全县16个乡(镇)进行划片验收。
请各乡(镇)高度重视,提升站位,切实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场硬仗,积极发动群众,按照“六清一改一提升”的工作要求,迅速掀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潮,确保11月10日前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其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安排专人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导,并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曝光。对验收排序末位的乡(镇),乡(镇)主要领导在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上作表态发言。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