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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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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31
来源:宜阳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号)规定,现对我部门2023年69万元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 项目安排情况。
宜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面积1.1万亩,共分3个项目,由乡镇负责实施,其中柳泉镇8000亩,董王庄乡2000亩,盐镇乡1000亩。69万元政府债券资金主要安排我县三个项目区的补划工程。
2. 项目进展情况。
宜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三个项目工程完工后,我们将根据每一个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征求项目乡镇和项目村的意见后,进行补划工程设计和建设,主要用于地埋管道的延伸或田间道路的补充。
3. 资金使用情况。
因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三个项目区的补划工程,目前项目实施中,补划工程暂未实施,资金尚未拨付。
4. 项目收益及实现情况。
项目建成后,可改善灌溉面积0.05万亩,新增灌溉面积1.0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1万亩。项目实施后,每年新增纯收入209.91万元,项目区受益人口9993人,农民人均增收210.05元,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解放农村生产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对外往来,提高村民文明程度,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有效提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供水、输水能力,减少了偏枯年和枯水年城镇生活、工业、农业争水矛盾,避免了农民用水户在灌溉期内为争抢灌水权引起的纠纷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社会稳定。通过道路、桥涵建设,将极大地方便群众的交通、生产,也必将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障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5. 项目对应资产情况。
项目实施后形成的对应资产,将由农业农村局移交到各项目乡镇,由乡镇进行管理或者交由项目村管理,项目对应资产为项目乡镇或项目村委所有。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