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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号)规定,现对我部门202369万元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  项目安排情况。

宜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面积1.1万亩,共分3个项目,由乡镇负责实施,其中柳泉镇8000亩,董王庄乡2000亩,盐镇乡1000亩。69万元政府债券资金主要安排我县三个项目区的补划工程。

2. 项目进展情况。

    宜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三个项目工程完工后,我们将根据每一个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征求项目乡镇和项目村的意见后,进行补划工程设计和建设,主要用于地埋管道的延伸或田间道路的补充。

3. 资金使用情况。

因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三个项目区的补划工程,目前项目实施中,补划工程暂未实施,资金尚未拨付。

4. 项目收益及实现情况。

项目建成后,可改善灌溉面积0.05万亩,新增灌溉面积1.0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1万亩。项目实施后,每年新增纯收入209.91万元,项目区受益人口9993人,农民人均增收210.05元,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解放农村生产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对外往来,提高村民文明程度,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有效提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供水、输水能力,减少了偏枯年和枯水年城镇生活、工业、农业争水矛盾,避免了农民用水户在灌溉期内为争抢灌水权引起的纠纷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社会稳定。通过道路、桥涵建设,将极大地方便群众的交通、生产,也必将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障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5. 项目对应资产情况。

项目实施后形成的对应资产,将由农业农村局移交到各项目乡镇,由乡镇进行管理或者交由项目村管理,项目对应资产为项目乡镇或项目村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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