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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增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时效性,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奋斗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我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执法监察,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全员参与、分级监管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确保列入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率10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事项查处率100%;行政处罚案件办结率100%;行政复议“零撤销”、行政诉讼“零败诉”。 

三、行政执法监管监察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四、执法监督检查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要严格按照执法检查清单中列举内容执行。

(一)直接监管重点执法内容。

检查的重点内容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4号令)第八条的20项,具体为: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县应急管理局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监督检查以非煤矿山(持有采矿许可证的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建材等工矿商贸行业为主,突出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工程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全年县局确定295家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同时将适时组织专项监督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暗查暗访。

五、综合监管事项

(一)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学制定检查考核办法,合理设定职责内容,严格实施对下级政府和本级政府有关部门检查考核,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季排序、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二)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督办制度,对重大事项采取挂牌督办、警示通报、开展约谈等方式,促进工作落实。

(三)加强与公安、生态环境保护工、住建、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召开安委会联络员会议和联席会议,研究重点工作,提出措施要求,适时组织开展综合督查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工作力度,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主要任务

(一)执法检查频次。

县应急管理局业务室行政执法人员总数14人。

法定工作日为:365天(全年)115天(双休日法定节假日)=250天。

总法定工作日为:250天×14人=3500天(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

非执法工作日为:

每周例会、办理案件、业务学习、股室业务2.5天,共132.5天×14人=1855天。

监督检查工作日:

35001855=1645(全年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重点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如下:

1.非煤矿山企业。截止2020年底,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共计5家;建材行业24家。

主要检查内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制定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矿山开采作业面边坡是否稳定;矿山作业是否按照设计方案进行作业和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培训工作是否落实;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投入、有限空间作业、履行安全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等情况。

责任室: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

2.工贸商贸企业:截止2020年底,我县工贸商贸企业共计188家。其中,金属冶炼1家,涉氨制冷4家,粉尘防爆4家,机械制造、轻工、建材等179家。

主要检查内容:工贸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涉氨制冷、粉尘防爆专项治理情况;机械制造企业、中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落实情况;纠正相关企业违章行为、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企业负责人履职情况、企业隐患整改情况,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等情况。

责任室: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

3.危险化学品:截止2020年底,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3家,一般化工8家;加油站64家。

主要检查内容: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情况;安全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各种证照及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隐患排查台账建立及落实情况;企业安全“三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两重点一重大”单位安全管理、备案、及自动化控制设施完好使用情况;应急管理备案、演练、物资等落实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落实等情况。

责任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4.执法监察队:根据情况对县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督监察,重点突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受理非法举报活动。

主要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监督企业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情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落实等情况。

责任室:执法监察队

5.安全生产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按照各业务股室监管事权企业名录,抽取部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监管企业,按年度工作安排进行双随机抽查。(责任单位:各相关股室)

6.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

以应急管理执法监察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机动执法。

7.联合执法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按照党委政府、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进行。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情况,及上级党委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安排部署要求。检查的具体内容,根据被检查单位行业类别、规模大小、季节特点等因素适时制订现场检查方案。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依法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安全社区”创建以及安全生产“”(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活动。

责任室:政策法规宣传训练股

(三)其他任务。

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产业集聚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按要求完成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规定的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以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职责。执行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各执法部门要相互协调,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通过行政许可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执法检查、监督检查、专项治理督查等手段,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严格规范执法。按照“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和执法的公正性。要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制度等制度,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做好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各执法部门每月对企业开展行政指导不少于2次,新建企业必须及时进行行政指导。

(三)严守廉政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监管执法人员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对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坚持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提升安全监管执法公信力,打造公正廉洁良好形象。

附:1.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2021年执法检查计划表

2.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2021年执法检

查计划表(园区)

3.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2021年执法检

查计划表(乡镇)

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2021年执法

检查计划表

5.执法监察队2021年执法监察计划表

 

2021年度非煤矿山执法检查计划表.xls

2021年工贸行业监管股检查计划表 (园区).xls

2021年工贸行业监管股执法计划检查表(乡镇企业).xls

202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检查计划表 -.xls

2021年执法监察大队年度执法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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