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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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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7-26
来源:
宜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 |
被处罚人 | 宜阳沃兴商贸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27MA3X9L412T |
案件名称 | 宜阳沃兴商贸有限公司拒不执行整改指令案 |
行政决定书文号 | (宜阳县应急局)应急罚[2022]38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2年6月28日 |
处罚结果 | 罚款20000元 |
处罚理由 | 2022年06月15日,宜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隐患限期整改指令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公司对(宜阳县应急局)应急责改〔2022〕271号文书到期未整改。证据一:整改复查意见书(宜)应急复查[2022]259号,证明2022年06月15日,你公司对(宜阳县应急局)应急责改[2022]271号文书到期未整改。证据二:询问笔录2份,证明你公司对(宜阳县应急局)应急责改[2022]271号文书到期未整改。 以上事实违法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进行隐患排除治理的,应当在规定限期内完成.....逾期未整改、未治理或者整改、治理不合格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七)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的规定,并参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法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相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决定给与处人民币20000元整(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