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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文明诚信市场及商户创建活动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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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6-21
来源: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商业诚信建设,规范经营行为,营造干净整洁、管理有序、服务优质的良好市场环境。2021年河南省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创建活动已开始。请各市场、商户按照标准进行自评,再向所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递交相关申报表。(申报表联系所属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索取)
河南省文明诚信市场标准
1.公共场所公示有市场指示牌、摊位示意图、入场须知、经营户一览表;门店或摊位前公示有营业执照,按核准登记事项经营,有特殊规定的须持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亮证经营。
2.显著位置设置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有市场开展诚信经营创建活动、诚信“红黑榜”发布、文明诚信经营户宣传展示等内容,市场 500 米内公益广告宣传不少于 10 处,公布消费者监督举报电话。
3.设有政策法规宣传栏、重大事项及违章处理公告栏、商品质量抽检公告栏、市场行情信息栏,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
4.市场内路面连续、平整,无龟裂、坑洼积水等损坏和被违规侵占现象;消防通道畅通,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有盲道、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有明显禁烟标识。
5.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路牌、路灯设施完备,无违章停车、乱贴小广告现象;公厕标识清晰,有无障碍公厕,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6.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能够提供正常服务项目和器材;有佩戴相应标识的志愿服务者和公共文明引导人员;无不文明养宠物、无流浪乞讨人员、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7.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按消费者要求提供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无强买强卖现象;购进商品保存原始发票、单据,商品明码标价,无欺诈行为,无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现象。
8.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9.市场开办者与经营户签订商品质量承诺书,设有消费者申诉台,公布有举报电话、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建立投诉处理档案,每次处理有结果、有记录;有残留标志物检测、有公平秤,有检测和复秤记录,月复秤准确率 95%以上。
10.市场信用管理规范,制定有市场内经营户信用评价标准和评分细则,有经营户信用状况复核、调整机制,定期开展经营户信用评价,A 级以上经营户达到 80%以上.
河南省文明诚信商户评选标准
1.商户证照齐全准确无误。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或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等均合法有效,亮照亮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
2.商户严格遵守计量管理规定,做到包装标识规范。
3.商户不销售过期、变质、伪劣、侵权商品和“三无”产品, 明码标价,不乱抬价、不乱收费,不短斤少两,无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
4.经营场所的文明公益广告展示整齐,环境整洁,符合卫生标准,货品有序摆放,标签规范清晰。
5.商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礼貌待客,用语文明,无违约行为,能够妥善处理消费纠纷,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6.商户和从业人员要着规范整洁制服或佩戴工作牌,餐饮店要明厨亮灶,达到食品安全级 B 级以上;超市要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并保留存根,不向未成年人售卖违规商品;药店没有虚假夸大药效行为。
7.商户信誉状况良好,按时参加每年年度报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近一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罚记录。
8.商户进销货渠道合法有效,设立进销货台账。
9.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对市场的检查,主动出示相关资料,做到不拒查、不拒检。
10.商户积极参与创城志愿服务活动,开放共享卫生间,严格落实“门前四包”工作责任制,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