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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减轻企业负拒、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为尽量减少企业负担,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对《宜阳县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了调整。现将《宜阳县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清单,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附件:宜阳县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202235


宜阳县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部门名称

抽查事项名称

检查依据

检查内容

事项类型

1

宜阳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相关规定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通用事项

2

宜阳县财政局

代理记账机构检查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代理记账机构检查

通用事项

3

宜阳县发改委

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洛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通用事项

4

宜阳县科工局

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生产线,库房,消防,出入库装卸,夜间巡更、值班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生产线,库房,消防,出入库装卸,夜间巡更、值班

通用事项

5

宜阳县公安局

印章业检查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

印章业检查

本部门事项

6

宜阳县公安局

其他行业治安管理检查

《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跨部门事项

7

宜阳县公安局

娱乐场所监督检查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娱乐场所安全检查

本部门事项


8

宜阳县公安局

对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检查

《易制毒化学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通用事项


9

宜阳县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治安检查工作规范》

民用爆炸物品治安管理

通用事项


10

宜阳县公安消防大队

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消防法

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通用事项


11

宜阳县公安消防大队

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法

消防安全检查

通用事项


12

宜阳县国家税务局

纳税人履行纳税人义务、扣缴义务人履行扣缴税款义务、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其他税务遵从情况

税务相关法律法规

纳税人履行纳税人义务、扣缴义务人履行扣缴税款义务、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其他税务遵从情况

通用事项


13

宜阳县环保局

宜阳县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合规性的检查

通用事项


14

宜阳县环保局

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9号)第十条、第二十四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9号)第四条、第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第二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第十二条。

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2.污染物排污情况;3.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自动监控设施、环境信息公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本部门事项


15

宜阳县环保局

机动车排放情况检查

环境保护法

机动车排放情况检查

通用事项


16

宜阳县环保局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情况的检查

环境保护法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情况的检查

通用事项


17

宜阳县环保局

使用ODS作为化工原料用途的企业的ODS采购和使用情况的检查

环境保护法

使用ODS作为化工原料用途的企业的ODS采购和使用情况的检查

通用事项


18

宜阳县环保局

副产四氯化碳(CTC)的甲烷氯化物企业合法销售和处置CTC情况的检查

环境保护法

副产四氯化碳(CTC)的甲烷氯化物企业合法销售和处置CTC情况的检查

通用事项


19

宜阳县环保局

对含ODS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ODS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环保保护法

对含ODS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ODS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通用事项


20

宜阳县环保局

对销售ODS企业和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环境保护法

对销售ODS企业和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本部门事项


21

宜阳县环保局

消耗臭氧层物质含氢氯氟烃(HCFCs)年度生产配额、使用配额(100吨及以上)和使用备案(100吨以下)情况的检查

环境保护法

消耗臭氧层物质含氢氯氟烃(HCFCs)年度生产配额、使用配额(100吨及以上)和使用备案(100吨以下)情况的检查

通用事项


22

宜阳县环保局

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2.污染物排污情况;3.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通用事项


23

宜阳县交通局

对交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

对交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本部门事项


24

宜阳县交通局

对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第七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是否按照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事项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通用事项


25

宜阳县交通局

对道路客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第七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是否按照客运站经营许可事项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通用事项


26

宜阳县交通局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第四十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是否按照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事项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通用事项


27

宜阳县交通局

对危险品运输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6号)第五十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督检查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执行。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是否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事项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通用事项


28

宜阳县交通局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第四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对维修经营者的监管职责,对维修经营者是否依法备案或者备案事项是否属实进行监督检查。"

1、是否依法备案或者备案事项是否属实; 2、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通用事项


29

宜阳县交通局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第四十二条:"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工作。"

是否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事项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通用事项


30

宜阳县交通局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纠正、制止非法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及其他违法行为,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1、是否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事项要求及相关法规、规章等规定开展经营活动。2、履行经营协议情况。

通用事项


31

宜阳县交通局

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

《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七条、第八条

1、货运源头单位是否明确装载、计量、放行等有关从业人员职责,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货运源头单位是否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运计量和监控设备;3、货运源头单位对货运车辆的行驶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人从业资格证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4、货运源头单位为货运车辆如实计重、开票、出具装载证明;5、货运源头单位是否建立货运车辆装载登记、统计制度和档案;6、货运源头单位是否接受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是否为无号牌或者无车辆行驶证、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是否超过规定标准装载货物;是否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通用事项


32

宜阳县交通局

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

《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七条、第八条

1、货运源头单位是否明确装载、计量、放行等有关从业人员职责,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货运源头单位是否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运计量和监控设备;3、货运源头单位对货运车辆的行驶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人从业资格证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4、货运源头单位为货运车辆如实计重、开票、出具装载证明;5、货运源头单位是否建立货运车辆装载登记、统计制度和档案;7、货运源头单位是否接受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是否为无号牌或者无车辆行驶证、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是否超过规定标准装载货物;是否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通用事项


33

宜阳县教育体育局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督导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督导检查

通用事项


34

宜阳县教育体育局

中小学课程教材(含国家课程教材和地方课程教材)用书选用情况检查

《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中小学课程教材(含国家课程教材和地方课程教材)用书选用情况检查

通用事项


35

宜阳县教育体育局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情况检查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情况检查

通用事项


36

宜阳县教育体育局

民办中职类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情况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民办中职类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情况抽查

通用事项


37

宜阳县教育体育局

对民办学校办学情况的督导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对民办学校办学情况的督导检查

通用事项


38

宜阳县粮食局

粮食收购企业监督检查

粮食流通领域法律法规

粮食收购企业监督检查

通用事项


39

宜阳县粮食局

政府投资在建项目监督检查

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投资在建项目监督检查

通用事项


40

宜阳县林业局

涉林经营主体是否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进行违法占用林地、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木材来源情况检查

《森林法》等法律法规

涉林经营主体是否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进行违法占用林地、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木材来源情况检查

通用事项


41

宜阳县民政局

对养老机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对养老机构监督检查

通用事项


42

宜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及市场监督检查

《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6号)第四条、第五条。

是否存在假冒清真、清真不清,清真泛化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用事项


43

宜阳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监督检查

法律法规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监督检查

通用事项


44

宜阳县农业农村局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省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可能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畜禽生产投入品制定监督计划,定期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

1.是否使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在畜禽体内产生有害残留的清洗、消毒物品;2.是否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畜禽;3.是否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喂畜禽;4.是否存在超限量使用兽药、饲料添加剂或者违反畜禽休药期规定用药;5.是否存在将原料药直接或者添加到饲料、饮用水中饲喂畜禽;6.是否存在将人用药用于畜禽。

通用事项


45

宜阳县农业农村局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分工,履行下列职责:()对病原微生物菌()种、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进行监督检查;()对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是否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对实验室或者实验室

1.是否具有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适应的设备;2.是否具有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3.是否具有有效的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措施;4.是否具有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等。

通用事项


46

宜阳县农业农村局

动物诊疗机构监督检查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对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和人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是否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2.是否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3.是否有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4.是否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等。

通用事项


47

宜阳县农业农村局

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生鲜乳质量检测抽查,并记录监督抽查的

1.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辆依法经营情况;
2.生鲜乳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通用事项


48

宜阳县农业农村局

兽药质量监督抽查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兽药经营企业是否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1.是否取得兽药生产和经营许可证,是否按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检验人员及检验设备、仪器是否满足需要;2.是否存在生产假劣兽药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等。

通用事项


49

宜阳县农业农村局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实施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1.检查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是否按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开展经营;
2.对企业所购原材料和饲料成品监督抽检。

通用事项


50

宜阳县农业农村局

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种畜禽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1.种畜禽场依法生产经营情况;
2.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的运行情况;
3.生产管理、质量管理、防疫管理、人员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通用事项


51

宜阳县农业农村局

生猪屠宰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八条:动物卫生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生猪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

1.生猪屠宰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情况是否符合屠宰资质,布局及设施是否合理;
2.生猪屠宰场防疫制度落实情况。

通用事项


52

宜阳县农业农村局

动物防疫监督抽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八条:动物卫生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

动物防疫条件落实情况。

通用事项


53

宜阳县农业农村局

对动物养殖场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八条:动物卫生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

1.强制免疫落实情况;
2.养殖档案管理情况;
3.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情况;
4.卫生消毒制度落实情况;
5.病死动物是否按规定处理。

通用事项


54

宜阳县农业农村局

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五条: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配合。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经营利用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经营

1.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特许证件是否齐全;2.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的数量是否一致。

通用事项


55

宜阳县农业农村局

对渔业船舶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六条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设渔政检查人员。渔政检查人员执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交付的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条:渔业船舶检验人员依法履行职能时,有权对渔业船舶的检验证书和技术状况进

1.渔船证书是否齐全;
2.渔船消防救生设施是否齐备。

通用事项


56

宜阳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植物检疫检查

《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对农作物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的生产基地及跨区域调运进行检疫检查,查阅产地检疫、调运检疫证书。

通用事项


57

宜阳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国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可

1.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
2.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

通用事项


58

宜阳县农业农村局

肥料登记证、标签监督检查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辖区内的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必要时按照规定抽取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有关单位不得拒绝和隐瞒。

1.检查肥料登记证;
2.对肥料市场抽检、配方肥抽检;
3.肥料产品标签检查。

通用事项


59

宜阳县农业农村局

农药产品质量、登记证、标签、使用监督检查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规定对辖区内的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农药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必要时按照规定抽取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1.农药产品质量抽查;
2.检查农药登记证;
3.农药产品标签抽查;
4.农药产品使用抽查。

通用事项


60

宜阳县农业农村局

农作物种子质量、登记证、标签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七条: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种子质量管理办法、行业标准和检验方法,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1.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明;3.农作物种子标签检查;4.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检查。

通用事项


61

宜阳县气象局

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监管的防雷安全的检查

1)《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三、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监管(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建设工程防雷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和落实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等在防雷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2

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监管的防雷安全的检查

跨部门事项


62

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

通用事项


63

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技工院校监督检查

《技工学校教育督导评估暂行规定》 (劳动部令第 9)第二条、第三条。

1.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情况;2.教学规范管理和安全管理情况。

通用事项


64

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办培训机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一款

1、职业培训情况;2、诚信办学情况。

通用事项


65

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检查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令第1)第四条、第八条第一款; 《河南省 人才流动条例》第四条第 二款。

1.是否符合设立条件; 2.经营情况;3.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通用事项


66

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务派遣业务和派遣用工情况监督检查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令第19)第三条 第二款、第二十三条。

1. 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情况;2.是否具备相应条 件;3.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报告情况;4.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提供情况; 5. 培训开展情况。

通用事项


67

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五条。

1.工作时间执行情况; 2.考勤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3. 工资分配制度 和支付情况;4.工作岗位 和工时安排等情况。

通用事项


68

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督检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第三条第一款、第六条。

1. 内部劳动保障制度制定情况;2.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情况;3.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遵守情况;4.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遵守 情况;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遵守情况;6. 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 低工资标准情况;7. 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通用事项


69

宜阳县商务局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进销台账,油气回收,购油发票,站容站貌检查。

通用事项


70

宜阳县商务局

汽车销售及相关服务活动监督管理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对汽车销售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价目公示表,销售记录检查,制度规范,自查台账,公开承诺书。

通用事项


71

宜阳县商务局

报废汽车拆解回收企业检查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对报废汽车拆解行业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汽车拆解台账,消防安全工作。

通用事项


72

宜阳县商务局

对单用途预付卡企业的检查

《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对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单
用途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及非现场检查

通用事项


73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监督检查

药品管理法

药品安全监督检查

通用事项


74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执业药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

药品管理法

对执业业药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

通用事项


75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棉花及纤维纺织品产品监督管理

产品质量法

棉花及纤维纺织品产品监督管理

通用事项


76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商标代理行为的 检查

《商标法》第六十八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通用事项


77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通用事项


78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商标法》第十六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通用事项


79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通用事项


80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专利法》 第六十三条《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四条

各类市场
主体

通用事项


81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专利法》 第六十三条《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四条

各类市场主体、产品

通用事项


82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标准化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

社会团体

通用事项


83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标准化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企业

通用事项


84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第五十七条《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三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七条《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至第四十条

检验检测
机构

通用事项


85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企业

通用事项


86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企业

通用事项


87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计量法》第十八条《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八、二十条《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通用事项


88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计量法》第十八条《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通用事项


89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计量法》第十八条《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通用事项


90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计量法》第十八条《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十六条《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第十四、十八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通用事项


91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计量法》第十八条《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通用事项


92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条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

通用事项


93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市场在售食品

通用事项


94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保健食品销售者

通用事项


95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

通用事项


96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等《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

通用事项


97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含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其他销售者

通用事项


98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含批发市场和农贸
市场)

通用事项


99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 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通用事项


100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经营者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通用事项


101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 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经营者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通用事项


102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经营者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通用事项


103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经营者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通用事项


104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经营者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通用事项


105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经营者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通用事项


106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经营者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通用事项


107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 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经营者

通用事项


108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销售者

通用事项


109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

通用事项


110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 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风险等级为BCD级的食品销售者

通用事项


111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

通用事项


112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生产 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通用事项


113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企业、个体工商户

通用事项


114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

通用事项


115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通用事项


116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

市场上或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
产品

通用事项


117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 检查

《广告法》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通用事项


118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广告法》第四十六条《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九条《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九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通用事项


119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 检查

《广告法》第六条、第二十九条、第六十条《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通用事项


120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一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

通用事项


121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文物保护法》

企业、个体工商户

通用事项


122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 检查

《拍卖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

企业、个体工商户

通用事项


123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电子商务法》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通用事项


124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 检查

《价格法》
《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

通用事项


125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

通用事项


126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 检查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通用事项


127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电子商务法》

企业

通用事项


128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电子商务法》

企业

通用事项


129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 检查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电子商务法》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通用事项


130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 检查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电子商务法》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通用事项


131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电子商务法》

通用事项


132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通用事项


133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 检查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四条《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四条《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通用事项


134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五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个体工商户条例》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通用事项


135

宜阳县市政局

政府投资在建项目监督检查

政府投资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投资在建项目监督检查

通用事项


136

宜阳县市政局

对渣土运输企业清运排放资质挤运营场地的检查

《洛阳市城市建筑管理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对渣土运输企业建筑垃圾清运资格的检查,对渣土车运输企业建筑垃圾排放这个的检查,对渣土车运输企业办公场所及停车场地的检查,对渣土运输车辆标准的检查。

跨部门事项


137

宜阳县市政局

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排放情况的督导检查

《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排放是否达标

跨部门事项


138

宜阳县水利局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检查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大型、中、小型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是否符合资质等标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测等

通用事项


139

宜阳县水利局

河道采砂的检查

《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开采行为否履行审批许可手续,是否按许可开采地点、期限、范围、深度、作业方式进行等情况

通用事项


140

宜阳县水利局

取水用水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条

1、取水量和取水用途是否发生改变
2、取退水地点是否发生改变
3、是否按时报送年度计划用水
4、是否按照批准计划用水
5、计量设施是否正常
6、配套的节水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7、其它需要检查的事项

通用事项


141

宜阳县水利局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

水土保持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

通用事项


142

宜阳县司法局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日常执业和内部管理情况的行政检查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六条:司法行政机关依据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管理和指导。第二十九条: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每年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年度考核。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日常执业和内部管理情况的行政检查

本部门事项


143

宜阳县司法局

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行政检查

1.《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第十条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一条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协助办理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有关工作。第三十三条司法行

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行政检查

通用事项


144

宜阳县司法局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日常执业和内部管理情况的行政检查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六条:司法行政机关依据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管理和指导。第十条: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合伙人、住所和修改章程的,应当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同意后报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或者由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批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日常执业和内部管理情况的行政检查

本部门事项


145

宜阳县司法局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的行政检查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75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依据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管理和指导。第九条: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负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的行政检查

本部门事项


146

宜阳县司法局

对律师事务所(分所)的行政检查

1.《律师法》第四条: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第二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于每年的年度考核后,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本所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考核结果。第五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

对律师事务所(分所)的行政检查

通用事项


147

宜阳县司法局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的行政检查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75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依据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管理和指导。第四十条: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的行政检查

本部门事项


148

宜阳县司法局

对律所及律师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行政检查

1.《法律援助条例》第四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2.《法律援助条例》第六条:律师应当依照律师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

对律所及律师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行政检查

通用事项


149

宜阳县司法局

律师执业许可、执业注销、变更执业机构、变更执业类别的初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对律师执业方面相关检查

通用事项


150

宜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类企业的检查

全民健身条例

体育类游泳,健身培训机构等检查排查

通用事项


151

宜阳县统计局

统计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五条

1.检查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记其他证明材料。2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

本部门事项


152

宜阳县统计局

统计执法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一)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二)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三)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四)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本部门事项


153

宜阳县委宣传部

出版物经营单位持证情况监督检查

《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出版物经营单位持证情况监督检查

通用事项


154

宜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款: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1.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是否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其他国家标准、卫生规范;
2.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是否对消毒餐具、饮具进行逐批检验,出厂是否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消毒后的餐具、饮具是否在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

通用事项


155

宜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职业病防治 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 检查用人单位执行职业病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的情况;3.是否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开展相关工作。

通用事项


156

宜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放射卫生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1.是否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
2.各放射诊疗场所人员配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3.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是否开展预控评并经行政部门验收;
4.放射工作人员是否取得相应合格证明;
5.放射诊疗设备是否按要求进行检测;

通用事项


157

宜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计划生育监督检查

《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1.机构和人员资质情况;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及业务范围依法开展情况;
3.两非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通用事项


158

宜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1.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2.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3.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通用事项


159

宜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检查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消毒工作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对有关机构、场所和物品的消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执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对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疗用品是否达到灭菌要求,是否定期开展灭菌和消毒效果检测,是否对购进的消毒产品进行索证;
2.医疗卫生机构排放的废水、废物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3.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

通用事项


160

宜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1.供水单位建设项目是否经行政部门验收;
2.集中式供水单位是否设置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测设备,并开展日常性检验;
3.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4.涉水产品生产单位是否取得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5.二次供水设施是否清洗、消毒。

通用事项


161

宜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应当依据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采取现场卫生监测、采样、查阅和复制文件、询问等方法,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隐瞒。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向社会

1.是否按规定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2.卫生质量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3.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通用事项


162

宜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传染病卫生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履行下列监督检查职责:……()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管理组织、制度情况;
2.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日常管理和质量控制的情况;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对辖区内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审核确认,并开展疫情分析、调查与核实的情况;
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履行与相关部门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职责的情况。

通用事项


163

宜阳县文广新局

对旅游企业旅游安全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九条

对旅游企业旅游安全监督检查

通用事项


164

宜阳县文广新局

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

第五十八条

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

通用事项


165

宜阳县文广新局

出版物市场检查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

出版物市场检查

通用事项


166

宜阳县文广新局

印刷企业检查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

印刷企业检查

通用事项


167

宜阳县文广新局

对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进行检查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

对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进行抽查

通用事项


168

宜阳县烟草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

烟草市场监督检查

通用事项


169

宜阳县医疗保障局

医保基金使用情况

《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医保基金使用情况

通用事项


170

宜阳县应急管理局

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随机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随机抽查

本部门事项


171

宜阳县应急管理局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双随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通用事项


172

宜阳县应急管理局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随机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随机抽查

通用事项


173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检查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

参加招标活动的市场主体

通用事项


174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行政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人防施工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通用事项


175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的检查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在建人防工程

通用事项


176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城市、经济目标和重要防护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工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人民防空工程

通用事项


177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的审验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国人防办字[2001]211

人民防空工程

通用事项


178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通用事项


179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行政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人防施工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通用事项


180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检查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已批准修建人防设施的建设项目

通用事项


181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代理不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业务的检查

《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居间、代理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房屋租赁业务,不得对租赁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租金等信息以赚取差价,不得承租自己提供经纪业务的房屋。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房

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

通用事项


182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房屋租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检查

《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出租房屋的结构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或者用途的;
(五)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房屋出租人

通用事项


183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

勘察、设计企业

通用事项


184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的质量负责。

在建建筑工程

通用事项


185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监督检查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第二十一条

最高投标报价、竣工结算价备案情况是否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等

通用事项


186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延续"挂证"违法法规行为检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150号令)《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建办标[2017]43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申报审批及省外进豫执业登记事项的通知》

1、注册造价师注册执业证书;
2、有关造价师工程咨询成果业务的质量检查。

通用事项


187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行政检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150号令)《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建办标[2017]43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申报审批及省外进豫执业登记事项的通知》

1、工程造价企业资质条件是否符合资质管理;2、注册造价师注册执业证书,从业人员的缴纳社保情况;3、有关工程咨询成果业务的文档;4、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文件。

通用事项


188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安装企业依法经营和产品质量有关情况的监督检查

《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人防设备生产安装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人防设备生产安装管理工作。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安装企业

通用事项


189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督检查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房产估价机构

通用事项


190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检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150号令)《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建办标[2017]43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申报审批及省外进豫执业登记事项的通知》(豫建科[2

1、工程造价企业资质条件是否符合资质管理;2、注册造价师注册执业证书,从业人员的缴纳社保情况;3、有关工程咨询成果业务的文档;4、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文件。

通用事项


191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的监督检查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2.有关工程监理业务的文档;3.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文件;4.市场行为的检查。

通用事项


192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的检查

通用事项


193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对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的检查

通用事项


194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人防工程监理企业依法经营有关情况的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人防工程监理企业依法经营有关情况的监督检查

通用事项


195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人防工程设计企业依法经营有关情况的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人防工程设计企业依法经营有关情况的监督检查

通用事项


196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施工企业的使用情况和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进行巡查和抽查

《河南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督机构要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和方法通过完善技术手段,加强对混凝土生产、运输和施工质量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对混凝土企业的生产过程、施工企业的使用情况和预拌混凝土质量进行巡查和抽查。

施工企业的使用情况和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进行巡查和抽查

通用事项


197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标准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

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

通用事项


198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混凝土企业的生产过程检查

《河南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督机构要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和方法通过完善技术手段,加强对混凝土生产、运输和施工质量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对混凝土企业的生产过程、施工企业的使用情况和预拌混凝土质量进行巡查和抽查。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通用事项


199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筑节能执法检查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民用建筑节能和监督管理工作。

在建民用建筑

通用事项


200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检查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

通用事项


201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投标检查

《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第三项)

招标投标项目

通用事项


202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六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建设工程项目

通用事项


203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物业经营活动

通用事项


204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六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消防验收的工程项目

通用事项


205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房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建筑施工领域生产经营单位

通用事项


206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通用事项


207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检查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有权组织抗震设防检查,并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房屋建筑工程抗震的文件资料;(二)发现有影响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质量问题时,责令改正。

对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检查

通用事项


208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管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 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2.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企业市场行为是否违法违规。

通用事项


209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条第二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扬尘的监督管理。

1.监理单位扬尘防治工作落实情况;2.扬尘防治措施符合要求;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

通用事项


210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管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条第二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扬尘的监督管理。

1.监理单位扬尘防治工作落实情况;2.扬尘防治措施符合要求;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

通用事项


211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执业活动的监管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7号)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1.检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料的真实、合法性;2.检查监理工程师是否有未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行为;3.检查监理工程师是否有下列行为:(1)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2)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3)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4)超出规定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5)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6)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从事执业活动的;(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通用事项


212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监理单位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行为的监管

《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墙体材料革新管理机构负责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具体工作。

1.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对建筑工程违规使用墙体材料情况进行监督和报告;2.监理单位是否默许建筑工程使用黏土砖。

通用事项


213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监督检查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

取得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

通用事项


214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通用事项


215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房地产开发企业

通用事项


216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督检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督检查

通用事项


217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筑市场抽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地)、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和本条例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筑市场抽查

通用事项


218

宜阳县自然资源局

测绘资质单位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条: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第二十九条:测绘单位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不得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不得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

1.从事测绘活动的资质单位法人、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应用软件、等情况。
2.测绘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档案管理体系、保密体系等情況。
3.测绘资质单位履行测绘义务、测绘活动遵守测绘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4.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情况。
5.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

通用事项


219

宜阳县自然资源局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监督检查

《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12329日经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相关责任人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1.采矿项目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2.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通用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