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通知公告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宜市监罚催〔2024〕190号


宜阳县迪萱餐饮店 

本局于2024年12月03日对你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宜市监处罚〔2024〕190号),对你店处以罚款一千元整(1000元)的行政处罚。你店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

1.罚款1000元;

2.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1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本局现催告你(单位) 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 有权进行陈述、 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 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 石江涛       联系电话:18837938729

 联系地址:宜阳县锦屏镇红旗东路市场监督管理局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