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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宜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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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8-08
来源:
宜阳县统计局
宜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8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宜政〔2023〕15号),进行了第五次宜阳县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宜阳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洛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业务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投入产出调查、数据审核、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全、准、实”摸清宜阳经济家底,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关于公布宜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宜政〔2023〕1号)、《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宜政〔2023〕15号)的相关部署,成立了宜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整体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各项数据的普查工作。并明确了宜阳县“五经普”的总体要求、普查对象、范围、内容、进度安排、组织保障等,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普查人员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对我县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我县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的新进展,为进一步建设“宜居宜业 富强宜阳”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在普查工作实施中,宜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户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上级普查机构的要求和部署,提升工作标准,完善工作机制,对我县辖区内全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摸排、逐户走访,向其宣传经济普查的有关知识,便于商户们了解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工作人员对商户的营业执照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从业人员数等基础信息进行登记,确保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的基础上,对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采取普查对象网上填报和普查员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入户登记相结合的方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全面提升普查工作质效。
其他县直部门也都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凝聚形成工作合力。县财政局大力支持普查工作,根据工作进展,克服困难千方百计安排普查经费,为普查顺利进行提供了经济保障;宣传部门精心组织各新闻单位大力配合,为普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编办、民政局等部门积极提供部门行政登记资料,为普查清查摸底和正式登记工作提供了依据。
四、确保数据质量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县、乡两级普查机构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核实、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按照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针对业务培训、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等主要环节,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切实提高普查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
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宜阳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8036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45.61%,从业人员10.9万人,增长14.5%;个体经营户35609个,从业人员11.8万人。总体来看,第五次宜阳县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