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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上半年宜阳县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评估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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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8-03
来源: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的相关规定,宜阳县医保局组织“两定单位”资格评估专家,对2021年度上半年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进行了多方评估,评估采取书面评估及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工作已结束,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8日,在此期间如对资格评估结果有异议或举报医药机构申报时弄虚作假,请与宜阳县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股联系(电话:68880676)。
附:2021年度上半年医药机构申请资格评估合格名单
宜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3日
2021年度上半年医药机构申请资格评估合格名单
一、定点零售药店单位名单
1.宜阳县坤元大药房
2.河南张仲景大药房有限公司宜阳李贺大道店
3.河南张仲景大药房有限公司宜阳红旗中路店
4.河南百信药业有限公司宜阳红旗路店
5.河南民生大药房有限公司宜阳县向荣市场店
6.洛阳宝神鹿大药房有限公司宜阳万向象店
二、定点医疗机构单位名单
1. 宜阳弘义养老汉山基地医务室(职工门诊定点)
2. 上观乡三岔沟村卫生所(城乡居民门诊定点)
3. 宜阳锦桥医院(职工门诊、住院业务)
4. 宜阳县高村卫生院(职工门诊、住院业务)
5. 宜阳洪爱医院(定点医疗机构资质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