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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冬春季森林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和工作督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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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3-02
来源:
宜森防办〔202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重点林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冬春季森林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和工作督导的通知》《洛森防办〔2023〕1号》要求,全面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风险隐患,防范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县森防指决定在全县开展冬春季森林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和工作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做好重点时段森林防灭火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意义重大,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以“时时放心不下、时刻如履薄冰”的工作劲头推进各项防控措施,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感,认真履职尽责,加大火灾防范力度,坚持从源头上控制火灾的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履行部门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重点林区、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森林火灾隐患进行专项排查和治理整顿,县农业农村局、宗教局、民政局、文广旅游局、市政局、供电公司等部门要分别组织开展对林农结合地、公园、游园、宗教场所、墓区、景区及林区输配电设施、电力通信线路的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各单位要建立森林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验收、销号的闭环机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制度,依法依规治理管控隐患。
三、开展工作督导,确保工作落实
森防办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重点林区、各相关部门,对照工作目标,采取暗访督导、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抓好跟踪落实,确保此项工作落实、落地、落到实处。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重点林区、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于2023年4月25 日前报县森防办。
联系人及电话:葛强强 68775075
邮 箱:yyslfmhzhb@163.com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