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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宜阳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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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2-25
来源:
宜安委〔2023〕4号
宜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宜阳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宜阳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5月18日
宜阳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安排,根据《洛阳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50条、市65条、县74条具体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党政领导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宜阳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组),全面负责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亚辉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办副主任张正化,县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何贵涛担任,成员由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负责指导协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何贵涛兼任。
四、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研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并全面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制定本单位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全员集中培训考试、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
(2)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在企业醒目位置公开,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对全国发生的典型事故,要通过安全例会、班组班前会通报事故情况,开展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并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4)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要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逐条逐项检查、建档,对发现和解决的重大问题及隐患要记录在案。
2.压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
(3)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技术力量薄弱的企业,要聘请专业技术机构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并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开展动火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2)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3)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4)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开展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2)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教育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宜阳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以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尽快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
(1)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抓紧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各系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
(2)各有关部门可结合本行业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和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采取多种方式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和考试,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
3.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
(1)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要坚持逢查必考,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学习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情况进行抽考。
(2)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办,并明确跟踪督办的具体责任人。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3)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5)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
(1)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显有重大事故隐患却查不出、或查出后应处罚未处罚以及跟踪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对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部门,要向党委、政府下达提醒函、督办函,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县安委办将视情对有关单位进行约谈,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5.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1)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2)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组织开展一次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3)要组织专家认真学习掌握有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有关部门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
(三)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1)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2)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50条、市65条、县74条具体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
(3)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
(1)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研究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3)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现场督导检查,了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
(1)“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重点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组织开展“6·16”安全生产咨询日、应急演练、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
(2)在县级宜阳融媒体、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
(3)严格落实《洛阳市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要在门户网站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接受职工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并依法保护举报人。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
(1)有关部门要大力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
(2)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探索专家“打提前量”“领导+专家”“执法+专家”等工作新模式。
5.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
(1)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整治进展情况。
(2)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加强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对存在安全检查图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四、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25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全面组织实施。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自2023年5月26日—2023年8月31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企业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水平。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
(三)部门精准执法(自2023年9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要建立健全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自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20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为我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行动。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把专项行动作为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抓手。采取“专家查隐患、部门严执法、政府履责任”监管模式,提高督导检查专业性和工作质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县安委会16个督导组(见附件1)要有分管领导带队,聘请专家参与,对所分包乡镇重点时段、重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导,指导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强化调度指导,狠抓整改落实。县安委会办公室每月调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排查整治进展情况(情况调度表见附件2、附件3),并充分运用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约谈、重点管理等工作机制,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各级各部门要定期通报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以及本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抓好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五)强化责任落实,严格问责问效。结合县纪委监委正在开展的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围绕执法不规范、选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与专项行动一体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通过信访举报、问题查处等措施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对因专项行动工作推进迟缓、任务落实不到位等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于2023年5月22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16日前、2023年12月12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武晨辉
联系电话:68885092
邮 箱:yyxawb68885092@163.com
附 件:1.宜阳县综合抽查组分工
2.宜阳县乡(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3.宜阳县部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附件1
宜阳县综合督导抽查组分工
序号 | 抽查单位 | 督导抽查组 |
1 | 城关镇 | 县自然资源局 |
2 | 锦屏镇 | 县交通局 |
3 | 白杨镇 | 县水利局 |
4 | 樊村镇 | 县市场监管局 |
5 | 香鹿山镇 | 县卫健委 |
6 | 柳泉镇 | 县城市管理局 |
7 | 高村镇 | 县科工局 |
8 | 盐镇乡 | 县商务局 |
9 | 赵保镇 | 县公安局 |
10 | 董王庄乡 | 县教体局 |
11 | 莲庄镇 | 县民政局 |
12 | 上观乡 | 县农业农村局 |
13 | 韩城镇 | 县公安交警大队 |
14 | 三乡镇 | 县文广和旅游局 |
15 | 张坞镇 | 县住建局 |
16 | 花果山乡 | 县林业局 |
附件2
宜阳县乡(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___________乡(镇)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 1 | 企业自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2 |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 ||
3 | 检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4 | 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 |||
5 | 政府挂牌督办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6 |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 |||
对企业 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 1 | 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 | 2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 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 ||
3 | 企业主要负责人 未带队检查(家) | 4 | 企业未制定 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 |||
5 |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 6 |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 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 |||
7 |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 8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 |||
部门 精准 严格 执法 情况 | 1 | 行政处罚(次,万元) | 2 |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一案双罚”(次) | ||
3 | 移送司法机关(人) | 4 | 责令停产整顿(家) | |||
5 |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 企业(家) | 6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个) | |||
7 | 责任倒查追责问责(人) | 8 | 约谈通报有关地区及部门(次) | |||
党委 政府 组织 领导 情况 | 1 | 党委政府分别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 | 2 | 党委政府主要 负责同志分别专题研究(次) | ||
3 | 政府负责同志 分别现场督导检查(次) | 4 | 安委会成员单位 负责同志分别到企业宣讲(次) | |||
5 |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 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 6 | 是否在各级主流媒体 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
注:1.此表仅限各乡镇填报,自5月份开始上报,每月25日前上报截至上月末的累计情况。2.调度表内容应围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3.表中企业包含各类生产经营场所、学校、医疗机构等。
附件3
宜阳县部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___________行业部门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 1 | 检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2 | 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 ||
对企业 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 1 | 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 | 2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 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 ||
3 | 企业主要负责人 未带队检查(家) | 4 | 企业未制定 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 |||
5 |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 6 |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 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 |||
7 |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 8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 |||
部门 精准 严格 执法 情况 | 1 | 帮扶指导重点乡镇(个次) | 2 |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 ||
3 | 行政处罚(次,万元) | 4 |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一案双罚”(次) | |||
5 | 移送司法机关(人) | 6 | 责令停产整顿(家) | |||
7 |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 企业(家) | 8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个) | |||
9 | 责任倒查 追责问责(人) | 10 | 约谈通报 有关地区及部门(次) | |||
其它 情况 | 1 |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 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 2 | 是否在主流媒体 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
注:1.此表仅限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填报。2.填报数据仅限本单位抽查检查情况,不能包含乡镇政府检查数据。3.自5月份开始上报县安委办,每月25日前上报截至上月末的累计情况。4.调度表内容应围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5.表中企业包含各类生产经营场所、学校、医疗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