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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政办〔2024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宜阳县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复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424

 

宜阳县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

复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重要指示精神,实施节水战略,推进节水行动,不断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意识,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在2019年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的基础上,持续保持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516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水节约〔2021379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办节约〔2023223号)《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通知》(水节约〔2023245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26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工作重要指示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把加强需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作为主要目标,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复核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培育节水型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建立政府调控、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创新立体节水方式,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保障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复核评估工作顺利达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原则。正确处理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关系,优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合理保留生态用水,通过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满足经济社会用水需求。

2.坚持总量控制、节水优先的原则。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取水许可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行计划用水、有偿用水,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

3.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的原则。加强政府对节水工作的引导,强化政府对节水标准化建设复核评估工作的领导,建立目标考核和监督机制,强化执法问责,在水资源配置和管理中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不断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

4.坚持科技创新、全民参与的原则。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动各行业节约用水,树立水资源有偿使用和循环利用资源观,营造惜水爱水节水良好风尚,形成促进高效用水的制度体系,建立全社会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三)工作目标

2024年,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节水标准化建设复核评估工作全面展开,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县域节水标准化建设复核评估工作,健全节水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

科学配置水利工程措施,合理调配地表水与地下水、新鲜水与再生水,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加大对现有水资源利用设施的配置和节水改造,推广使用高效用水设施和技术,完善水资源高效利用工程技术体系。在全县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开展农业节水增产、工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降耗等节水行动,强化行业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严格落实计划用水管理,推动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单位数量占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单位数量比例达到100%,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工作。

1.农业节水方面。积极落实农业节水增产行动,发展农业节水灌溉,在蔬菜种植基地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自动化管理,推进农村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加快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实施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强化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和计量监测,开展节水型灌区建设。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不低于90%,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不低于90%

2.工业节水方面。发展节水工业,推动用水企业开发和使用符合循环经济的工艺和设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要重点开展节水技术改造,重点用水企业全面开展水平衡测试,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将用水效率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全面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20248月底前,节水型企业建成达标率不低于70%;探索用水超定额产能淘汰制度,倒逼企业提高节水能力,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求,从严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取水,完善工业用水计量设施,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

3.公共机构节水方面。加强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日常节水管理,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快推广节水技术改造,积极开展水平衡测试,提高节能减耗率。20248月底前,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达标率不低于70%

4.城镇生活节水方面。完善管网检漏制度,推广先进检漏技术,提高检测手段,降低供水管网漏失率。到20248月底前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不高于9%,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30%以上,在全县各社区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全面实施阶梯水价制度,确保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达标率不低于40%

(二)深入落实各项节水制度

按照国家水利部《关于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的指导意见》(水资源〔2016234号),结合我县实际,落实县域用水总量行业分配方案。

1.加强水资源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的水资源论证工作,将再生水、城市雨洪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加快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

2.按照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城镇生活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体系,把用水定额作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计划用水下达节水型企业考核的重要依据。

3.实施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从项目准备阶段到竣工验收全程监督,确保节水设施安装、运行到位。

4.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5.加大节水宣传、节水奖励、节水技术改造、持续推广县第二高级中学节水示范工程相关节水技术、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节水设施建设等投入。

6.制定节水管理与奖惩制度,在全县开展节约用水活动,对节水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三)大力推广使用节水器具

1.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节水器具推广工作。定期以产品展示会等多种形式向群众介绍推荐节水器具;组织市场专项检查,杜绝非节水器具的销售。

2.组织专业人员,对各部门、各系统、各单位的用水器具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掌握实情,了解底数,鼓励应用节水器具和应用节水措施,淘汰非节水器具;对全县范围内的学校、医院、商场、公园、广场、公厕等场所用水器具进行全面的检查、整改,对节水不达标器具进行更换,推动节水器具的普及率在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达到100%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网络等各种媒体以节水专题片、报刊文摘形式进行宣传;同时,以宣传手册、横幅、LED屏、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群众介绍全县水资源现状、存在问题及节约用水的方法技巧,增强群众节水、爱水、惜水、护水意识;深入宣传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及典型案例,强化节水护水舆论导向。

三、工作职责

县统计局:提供近5年全县GDP和工业增加值指标及全县2023年国家样本企业名单、省样本企业名单。

县发展和改革委:负责全县项目建设审批、落实验收过程中的节水三同时制度;负责推进水价改革,不断完善差别化水价体系;在有关规划编制中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控制大耗水企业和大耗水项目的建设审批。

县财政局:负责农业节水精准补贴及农业和工业节水型企业节水奖励机制的制定,强化经费保障。

县税务局:负责提供近3年水资源税征收证明及征收明细表。

县水利局:负责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复核评估各项工作的会议组织、工作协调和任务推进实施;讨论成员单位提出的有关复核评估工作的重大问题;负责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小区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提供取水许可单位名单、水资源论证单位名单、节水载体认定单位名单;提供取水许可申请、办理、审批全过程资料。

县住建局:负责建设项目节能审查阶段节水技术应用;负责推进城镇建设开发项目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负责新建楼房生活节水设施的推广,并配合相关单位对原有楼房用水设施进行节水改造;负责提供全县居民小区名单(包括建设规模、物业公司名单、物业负责人名单等),负责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的审查、筛选、推荐及创建成效巩固工作;负责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负责提供再生水利用情况说明及利用率。

县水务集团:负责提供近2年公共机构、居民小区、企业用水情况;负责做好对公共供水单位的计划用水、定额管理工作并提供支撑材料;负责做好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负责提供管网漏损率指标情况说明及计算过程。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复核评估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先进的节水方法和经验,制作宜阳县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复核评估工作验收阶段所需的视频资料(主要包括评估工作中的镜头、短片、视频等)。

县教体局:负责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节水教育,通过黑板报、班会、节水专题教育等活动广泛宣传普及节水知识;负责全县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公园、广场、公厕等场所节水器具的推广使用及节水宣传工作,并提供宣传资料及照片;负责对接住建局对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进行回收利用,用于城区的城市绿化、道路保洁、生态景观等,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县卫健委:负责做好医院、卫生保健场所的节水载体制度落实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节水型医院(卫生院)创建工作。

县科工局:加强节水、治水技术的研究合作,组织引进推广节水、治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供节水技术支撑,指导、协调、监管全县的工业节约用水工作;在科技计划中加大对雨水、污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综合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负责提供县域工业企业名单,负责开发区以外节水型企业创建的审查、筛选、推荐及创建成效巩固工作。

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负责提供开发区内工业企业名单;负责开发区内节水型企业创建的审查、筛选、推荐及创建成效巩固工作,建设节水型企业示范点。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区域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规划;实施现代化高效节水农业建设规划;建设循环农业示范项目,指导适时农业灌溉,负责提供农业灌溉用水情况及设施照片。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节水型器具市场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确保市场不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负责对节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管,开展节水器具认证产品和用水计量的监督检查;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节水型机关创建的审查、筛选、推荐及创建成效巩固工作,提供节水型机关(事业单位)名单及节水载体建设资料。

县供电公司:提供近3年各乡镇农业灌溉用电数据。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多形式、多渠道做好辖区节水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制度,抓好本区域农业、工业、生活等各领域节水工作;完善农村生活用水收费制度,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复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做好复核评估相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4430日前)

1.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细化工作任务。

2.成立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复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二)第二阶段(2024531日前)

1.完成宜阳县节水载体筛选、审查确定工作。

2.健全完善运行体系和运行机制。

3.全面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复核评估宣传教育工作。

4.对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完成节水载体、节水建设的申报指导工作。

(三)第三阶段(2024731日前)

1.完成管网漏损整治材料整合。

2.节水器具安装整改到位。

3.节水三同时管理资料整合。

4.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书面材料整合。

5.完成节水标杆机关单位、居民小区、学校、医院、企业创建及材料整合申报;节水奖励材料整合;农业节水灌溉材料整合等。

(四)第四阶段(2024831日前)

1.完成节水型标杆单位、企业等评选工作。

2.持续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复核评估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3.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复核评估工作的总结和自我考核评分工作。

4.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复核评估工作市级技术评估,形成技术评估意见。

5.完善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复核评估工作资料,形成汇编申报书,向省水利厅申请评审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成立宜阳县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复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负责复核评估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将节水标准化建设复核评估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带头创建节水型机关,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对照评价标准,逐项认真落实,确保复核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二)拓宽渠道,加大投入。加大节水灌溉、灌区节水改造方面的投入,加强工业节水技术改造的支撑,强化节水项目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政策激励鼓励民间资本投入节水设备(产品)生产、农业节水、工业节水改造城市管网改造、污水处理等项目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三)严格责任,强化检查。将复核评估工作纳入各单位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建立目标责任制,用量化指标衡量用水效果和用水效益,将主要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实现权责能的统一。加强对各成员单位节水标准化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依法依纪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