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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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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政办〔2018〕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宜阳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8月10日
宜阳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洛政〔2017〕31号),有序推进我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清单和图表,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根据《河南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实施方案(试行)》(豫农能环〔2018〕2号),我县决定从2018年开始在全县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农业、环保、国土等部门现有土壤污染状况相关调查及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数据结果为基础,依据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关于《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试行)指导原则和相关标准,制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分实施方案;对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评价,将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列表制图入册,建立耕地分类清单;结合类别划分结果和相关技术规范,制定耕地分类管理方案,逐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积极探索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技术方法,为全面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和模式。
二、工作原则
(一)以数据资料为基础,科学划分的原则。充分收集、科学分析现有耕地土壤污染状况、农产品质量调查数据,必要时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开展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指南的指导下科学划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二)因地制宜,灵活划分的原则。统筹划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于受污染相似的耕地,综合考虑耕地的物理边界(如地形地貌、河流等)、地块边界或权属边界等因素。
(三)动态调整的原则。随着耕地环境质量数据资料的不断完善,以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变化(如突发事件导致的新增受污染耕地或已完成治理与修复的耕地等),将类别变化耕地调整到相应的类别。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流程
(一)基础资料和数据收集
1.图件资料收集
收集耕地分布图、行政区划图、农业区划图、土地利用分布图、土壤类型图(土属1:10万或土种1:1万)、土壤环境质量空间分布图等。
2.土壤污染源信息收集
收集所在区域内工矿企业类型、主要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量、影响范围、生产工艺、生产年限等;污水灌溉情况;肥料使用情况等;固定废弃物堆存、处理处置场所分布及其对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等。
3.土壤环境和农产品质量数据收集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或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土壤环境背景值、土壤环境例行监测以及环保、农业、国土资源、粮食等部门的相关数据。要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评价,剔除不合格和异常的数据,保证数据质量。
(二)确定重点关注区域
对基础资料和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初步确定重点关注区域。主要包括土壤点位超标区、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
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是指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通过大气、水等污染扩散途径,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大气沉降影响区范围、水污染影响区范围见《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试行)》。
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是指受污染的耕地,主要包括:信访、投诉、社会舆论和媒体高度关注的受污染耕地;有关监测、调查和科学研究已发现的受污染耕地;历史上因环境事故而污染的耕地;工业固体废物长期堆放而污染的耕地;其他有明显证据表明受污染的耕地。
对重点关注区域外的耕地,原则上可直接划分为优先保护类耕地。
(三)重点关注区域内农用地土壤农产品加密调查
依据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关于《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试行)》进行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类别划分,若现有数据不能够支撑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的,要进一步收集资料和数据,必要时要按照《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环办土壤函〔2017〕1021号)、《农产品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环办土壤〔2017〕59号)等相关技术规定组织开展相应区域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补充调查,并同步采集主要农作物可食部位样品。其中土壤必测项目镉、汞、砷、铅、铬五种重金属总量及有效态和PH值;农产品样品必测项目镉、汞、砷、铅、铬等五种污染物总量。
(四)确定评价单元
对重点关注区域内的耕地,根据土壤污染程度的空间分布,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评价单元。原则上,对受同一污染源影响,且污染程度相似的,划为同一评价单元。具体边界应统筹耕地的物理边界、地块边界或权属边界等因素,综合确定。
当数据无法支撑评价单元划分时,可根据污染源类型及其影响范围,按照相关规定补充监测数据。污染源类型一般包括:灌溉水污染型、大气污染型、固定废弃物堆存污染型、尾矿库溃坝污染型、洪水泛滥淹没污染型,以及污染成因不明型等。
(五)初步确定评价单元类别
1.判断评价单元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1)评估对象及指标
评估对象为土壤采样点位监测数据。评价指标为土壤镉、汞、砷、铅和铬5项。
(2)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采用单因子指数法,土壤单因子指数记为Pi,用土壤单因子指数结合农产品单因子指数进行评估。
土壤单因子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Pi——土壤中重金属i的单因子指数
Ci——土壤中重金属i的实测浓度
Si——土壤中重金属i的管控值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对评价单元内各点位土壤的各项污染物逐一分类。分为3类:1.低于(或等于)筛选值(A类);2.介于筛选值和管制值之间(B类);3.高于(或等于)管制值(C类)。当各点位土壤某单项污染物的分类结果一致时,用以下方法判定该单项污染物所代表的评价单元类别:全部低于(或等于)筛选值的,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全部介于筛选值和管制值之间的,划分为安全利用类;全部高于(或等于)管制值的,划分为严格管控类。
当各点位土壤某单项污染物的分类结果不一致,存在两种及以上污染物情况时,可按以下3种方法之一判定该单项污染物所代表的评价单元类别。原则上对点位数大于(或等于)10个的评价单元,选择方法一进行判定;对点位数小于10个的评价单元,视情况选择方法二或方法三进行判定。
方法一:计算评价单元内各土壤点位单项污染物浓度均值的95%置信区间(计算方法另行发布)。对周边无污染源 (在产或关闭搬迁重点行业企业、固体废物堆存和处理处置场所等)且历史上未发生土壤污染事件的,取置信区间下限;对周边存在污染源或历史上曾发生土壤污染事件的,取置信区间上限。用置信区间值与筛选值、管制值进行比较,判定该项污染物所代表的评价单元类别。即:低于(或等于)筛选值的,划分为优先保护类;介于筛选值和管制值之间的,划分为安全利用类;高于(或等于)管制值的,划分为严格管控类。
方法二:按照主导性原则,若每项污染物80%以上的土壤点位分类结果一致时,则采用该结果判定该项污染物所代表的评价单元类别。
方法三: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经科学论证后的判断方法。
2.评价单元内农产品质量评价
(1)评估对象及指标
农产品质量评价所选择的农作物种类,应以评价单元所在区域常年主要栽培农作物为准。农产品质量评价选取的污染物,应与判定该评价单元类别时依据的土壤污染物保持一致。依据《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关于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物指标的规定,选择镉、汞、砷、铅、铬5种重金属划分评价单元类别,对该评价单元内农产品质量超标情况进行评价。
(2)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采用单因子指数法,农产品单因子指数记为Ei,进行土壤和农产品点对点监测的,用土壤单因子指数结合农产品单因子指数进行评估。
农产品单因子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Ei——点对点农产品中重金属i的单因子指数
Ai——点对点农产品中重金属i的实测浓度
Li——农产品中重金属i的限量标准值
农产品中重金属限量标准值(mg/kg)
(依据农产品种类分类)
(依据农产品种类分类)
3.综合确定评价单元类别
以按土壤污染状况初步划分的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为基础,结合农产品质量评价结果,综合确定该评价单元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依据
(六)优化调整评价单元
为便于耕地土壤环境管理,对行政区域内类别一致的相邻单元进行归并、整合。当同一单元跨乡镇的行政边界时,为落实属地责任应按照行政边界对单元进行拆分。
(七)划分成果
编制《宜阳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报告编制大纲见《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试行)》),建立宜阳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制作宜阳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图件(具体要求见《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试行)》。
(八)动态管理
根据土壤环境变化情况,及时将类别调整结果上报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核查落实,结果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并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结合实际,对各类别农用地面积、分布等信息及时进行共享,数据上传至农用地环境信息系统。
四、进度安排
根据《河南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实施方案(试行)》,本次划分试点从2018年4月起至2018 年12月。宜阳县按2018年6月、9月和11月时间节点向省农业厅和省环境保护厅提交试点进展报告。
2018年4—5月,宜阳县编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实施方案》;收集图件资料、土壤污染源信息、土壤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监测数据。
2018年5—6月,确定重点关注区域及评价单元,按土壤污染状况初步划分评价单元类别。重点关注区域评价依据不能够支撑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的,要进一步收集资料和数据,必要时要按照相关技术规定进行补充监测调查。
2018年7—9月,完成评价单元内农产品质量评价,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综合确定该评价单元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并做优化调整。
2018年10—11月,调整完善评价单元,形成宜阳县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制作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图件。
2018年12月31日前,宜阳县提交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成果。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刻盘后报送省农业厅和省环境保护厅。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县政府县牵头成立宜阳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局具体负责,环保局高度配合,加强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工作顺利进展。
(二)加强技术支撑。加强与国家、省、市科研单位共建,充分发挥国家、省土壤污染防治专家组作用。开展图件资料、土壤污染源信息、土壤环境及农产品质量数据收集、评价单元确定及划分、评价单元内土壤环境质量及农产品质量评价、评价单元综合确定及优化调整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宣传和指导,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落实工作经费。除省财政从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给予宜阳县一定的资金支持外,县级财政要加大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工作的支持,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技术方法,坚持示范引领,将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向其他地区推广,为全面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模式。
附件:1.宜阳县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宜阳县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试点工作报告(编写提纲)
3.宜阳县耕地分类清单(样式)
4.宜阳县耕地类别划分图件要求与规范
5.宜阳县耕地分类管理方案(编写提纲)
附件1
为便于耕地土壤环境管理,对行政区域内类别一致的相邻单元进行归并、整合。当同一单元跨乡镇的行政边界时,为落实属地责任应按照行政边界对单元进行拆分。
(七)划分成果
编制《宜阳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报告编制大纲见《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试行)》),建立宜阳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制作宜阳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图件(具体要求见《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试行)》。
(八)动态管理
根据土壤环境变化情况,及时将类别调整结果上报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核查落实,结果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并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结合实际,对各类别农用地面积、分布等信息及时进行共享,数据上传至农用地环境信息系统。
四、进度安排
根据《河南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实施方案(试行)》,本次划分试点从2018年4月起至2018 年12月。宜阳县按2018年6月、9月和11月时间节点向省农业厅和省环境保护厅提交试点进展报告。
2018年4—5月,宜阳县编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实施方案》;收集图件资料、土壤污染源信息、土壤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监测数据。
2018年5—6月,确定重点关注区域及评价单元,按土壤污染状况初步划分评价单元类别。重点关注区域评价依据不能够支撑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的,要进一步收集资料和数据,必要时要按照相关技术规定进行补充监测调查。
2018年7—9月,完成评价单元内农产品质量评价,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综合确定该评价单元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并做优化调整。
2018年10—11月,调整完善评价单元,形成宜阳县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制作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图件。
2018年12月31日前,宜阳县提交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成果。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刻盘后报送省农业厅和省环境保护厅。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县政府县牵头成立宜阳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局具体负责,环保局高度配合,加强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工作顺利进展。
(二)加强技术支撑。加强与国家、省、市科研单位共建,充分发挥国家、省土壤污染防治专家组作用。开展图件资料、土壤污染源信息、土壤环境及农产品质量数据收集、评价单元确定及划分、评价单元内土壤环境质量及农产品质量评价、评价单元综合确定及优化调整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宣传和指导,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落实工作经费。除省财政从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给予宜阳县一定的资金支持外,县级财政要加大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工作的支持,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技术方法,坚持示范引领,将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向其他地区推广,为全面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模式。
附件:1.宜阳县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宜阳县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试点工作报告(编写提纲)
3.宜阳县耕地分类清单(样式)
4.宜阳县耕地类别划分图件要求与规范
5.宜阳县耕地分类管理方案(编写提纲)
附件1
宜阳县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丽娟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孙三成 县农业局局长
马红干 县环保局局长
成 员:郑麦现 县农业局副局长
米焕卿 县环保局副局长
赵书平 县国土局副局长
张翼超 县水利局副局长
何海杰 县林业局副局长
赵朝庆 县统计局副局长
陈万超 锦屏镇副镇长
王现军 樊村镇人大主席
亢向奇 白杨镇副镇长
张强伟 董王庄乡副乡长
翟治国 赵保镇纪委书记
张小东 上观乡武装部长
韩高峰 花果山乡人大主席
刘兆坤 莲庄镇党委委员
张喜伟 张坞镇副镇长
丁杏利 三乡镇人大主席
李国涛 韩城镇副镇长
李立刚 柳泉镇副镇长
高俊峰 高村镇副镇长
刘建利 盐镇乡副乡长
韩文军 香鹿山镇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郑麦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宜阳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工作报告
(编写提纲)
(编写提纲)
一、宜阳县区域概况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内容及方法
四、实施过程综述
1.组织管理及准备工作
2.类别划分过程与方法
3.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
4.试点工作总结与验收
五、主要工作成效
六、主要成果
七、问题与建议
1.组织管理及准备工作
2.类别划分过程与方法
附件3
宜阳县耕地分类清单(样式)
耕地分类清单说明:
1.类别评价单元编码格式:(1)第一至第六位码(行政区划代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15)和国家统计局于2017年3月发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截至2016年7月31日)进行编码:(2)第七至第十位码(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价单元代码),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从北至南、从西至东编码,从“0001”开始编码;(3)第十一位码(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代码),优先保护类为A,安全利用类为B,严格管控类为C。
2.四至范围:即指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边界(包含四至地理坐标信息),具有一定的标志性和当地农民的认可性,比较容易找到的、形象地指明具体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评价单元位置,如行政区域边界、地貌走向线、分界线,河流、沟渠、道路、堤坝等线状地物和有明显标志的权属界线。
3.污染源分布情况:包括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评价单元内部的污染源及其周边方圆5公里范围内污染源分布情况。
4.质量类别:优先保护类为A,安全利用类为B,严格管控类为C。
附件4
宜阳县耕地类别划分图件要求与规范
一、图件种类
1.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图;
2.土地利用现状图;
3.土壤类型(土属1:10万或土种1:1万)图;
4.行政区划图;
5.土壤重点污染源分布图
6.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分布图;
7.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布图(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
二、图件规范
1.比例尺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图比例尺为1:1万至1:10万,如评价单元面积过大,可适当缩小图纸比例尺。
2.工作底图
应以一定比例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更新后)为工作底图,对分幅质量类别图的内容进行汇总编制。
3.内容要求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图要能直观反映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不同类别耕地的边界分布状况。
图中还应包括:
(1)县级、乡级行政界线;
(2)类别界线及范围;
(3)重要的线状地物或明显地物点等。
图面配置还应包括图名、图廓、图例、方位坐标、面积汇总表、邻区名称界线、比例尺、坐标系统、编图单位、编图时间等内容。图例应符合有关规范。
4.制图单元及其边界
(1)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图斑为最小的制图单元,编制成果图时将彼此邻近、类别相同的评价单元进行归并,连片描绘类别界线,成果图图斑面积不得小于6mm2(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精度要求相同);
(2)单元边界与地块自然边界、污染源影响范围边界、河流道路等保持一致。
5.农用地分类数据格式
农用地类别数据都以矢量数据形式存储,即面状的p格式文件;数据的地理坐标统一为CGCS2000;农用地分类数据的属性表中应对农用地地块的类别、范围、位置、面积等信息加以说明,属性表格式可参考农用地分类清单编制参考格式。
6.图件内容标注
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成果用图示、注记等标注在图上,具体标注要求如下:
(1)用大写的英文字母表示,“A,B,C”分别表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
(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面积数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在类别符号的右下角(单位为万亩);
(3)类别界线分别用0.4mm的实线表示;
(4)各地可根据需要编绘彩色类别图,优先保护类用绿色表示,安全利用类用黄色表示,严格管控类用红色表示。
附件5
宜阳县耕地分类管理方案
(编写提纲)
(编写提纲)
一、适用范围
二、编制依据
三、分类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方法
五、耕地分类管理策略
六、主要工作内容及任务分工
七、预期成效
八、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
九、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