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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政办〔2015〕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MIS数据库全员人口基本信息质量,更好地支撑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人口计生综合决策提供准确、科学、权威的人口信息支持,根据市有关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15年在全县开展全员人口基本信息核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全员人口基本信息核查活动,要以提高MIS数据质量为目标,以信息资源共享为突破口,通过全员人口个案基本信息质量核查,进一步提升人口个案信息的覆盖率、完整率和准确性,提升人口信息支撑业务工作和辅助宏观决策的能力,推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核查范围
  农村居民和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及省市营厂矿移交地方的管理人员)。
  三、时间要求
  本次核查时间为3月1日至4月30日。
  四、目标任务
  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常住人口系统基本信息完整率和准确率均达到100%,无重复人口。
  五、方法步骤
  全员人口基本信息核查活动从3月1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分宣传动员、比对核查、信息录入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3月1日至3月10日)
  成立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活动方案,召开相关部门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员人口信息核查相关工作。
  (二)比对核查(3月10日至4月10日)
  1.农村居民。以入户排查为主,结合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数据进行比对核查。
  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各单位2014年12月工资花名册为基础进行比对核查。
  3.下岗和失业人员。以现有管理单位提供的下岗失业人员花名册为基础进行比对核查。
  4.省市营厂矿移交宜阳县管理人员。以公安户口簿为基础,各单位配合。
  (三)信息录入(4月10日至4月30日)
  1.夫妻双方均有单位的干部职工,由女方所在的服务区进行录入。
  2.男有单位,女无单位,以男方单位所在的服务区进行录入。
  3.男无单位,女有单位,以女方单位所在的服务区进行录入。
  4.双方均无单位,以女方居住地所在的服务区进行录入。
  5.未婚、离异和丧偶人员,首先由单位所在的服务区进行录入,无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的服务区进行录入。
  6.农村居民由乡(镇)进行录入。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MIS数据是各级计生系统工作决策的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直接影响到决策的方向性和正确性。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以全员人口基本信息核查活动为契机,查找原因,找准方向,制定对策,集中时间、人员对MIS数据进行核查和完善,4月30日以前保证做到全员入库。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把全员人口个案基本信息质量核查作为提升人口计生信息化水平的抓手,严格按照核查方案,深入细致地开展入户核查工作,全面与相关部门数据进行比对,切实做好数据校核和录入。
  (三)定期通报,严格奖惩。MIS系统录入总人口的准确性、完整性将作为计划生育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从3月20日开始每周通报一次核查进度,对领导重视,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乡(镇)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领导不重视,不积极配合核查的单位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追究领导责任。
  (四)加强督导,保证质量。县成立督导组,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县人口计生委全体干部职工分驻分包各个乡(镇)、各有关单位,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解决信息核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