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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政办〔2015〕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我县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现将2015年宜阳县老区建设“七大工程”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按照政府主导的原则,加大对老区建设资金扶持力度,重点解决老区路、水、电等突出问题,确保年度投入老区的资金和项目占本部门年度全部任务的50%以上。
  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发改委、交通局、水利局、住建局、扶贫办、开发办、供电公司、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老区村产业扶贫工程
  至少在20%的老区村新发展一项产业项目,培育经营主体,带动老区村产业发展,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责任单位:农业局、扶贫办、委农办、林业局、畜牧局、旅游局、科技局、开发办、烟草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老区贫困村整村推进工程
  在老区村中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年度完成老区贫困村整村推进10个村。
  责任单位:扶贫办、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四、老区乡村医生医疗技术提升培训工程
  积极开展“健康知识进老区”活动,加大对老区乡村医生培训力度,年度培训乡村医生数量不少于100人。
  责任单位:卫生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五、老区红色资源抢救保护工程
  以乡村革命历史纪念馆提升工作为载体,努力做好红色资源发掘、整理、保护等方面的工作,鼓励支持开发利用红色旅游资源,全县建成1个红色旅游项目。
  责任单位:旅游局、民政局、党史办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六、老区教师培训工程
  按照“美丽园丁”培训计划,年度培训老区村小学教师100名。
  责任单位:教育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七、老区金融扶持工程
  鼓励老区贫困人口自主就业,支持老区发展小微企业,帮助解决资金难问题,实施金融扶持,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000万元。
  责任单位:人社局、农商银行、金融办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任务分解,制定项目规划和项目台账,于5月底前将项目规划、项目台账报县加快老区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扶贫办)。县委督察室、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年度任务按时完成。同时将此项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