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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政办〔2015〕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宜阳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6月10日


宜阳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工    作    方    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全县义务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努力实现教育公平,确保我县顺利通过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验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河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为契机,以促进教育均衡为目标,以实现教育公平为宗旨,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师资源,完善帮扶机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等措施,进一步缩小城乡及校际之间的差距,提高全县整体办学水平,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缩小校际差距
  1.加大投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依法落实教育投入,学校公用经费按标准按时拨付,结余部分重点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实施中小学班班通工程和学校降温取暖工程,加大校舍修缮维修改造力度。
  2.加快进度,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信息技术装备水平,加快“班班通”建设进度,强化现代化教育手段运用。按照《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完善教育教学设施,充实教学仪器设备,使全县中小学达到省定标准,努力扩大优质资源教育面。
  3.优化环境,创建优雅校园。设立专项经费,绿化、美化校园,深化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学校内涵发展,营造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加强队伍管理,提升师资水平
  1.完善校长队伍管理。实行优质学校校级领导和中层管理人员与农村学校交流的力度,通过挂职交流、结对帮扶等措施,用优质学校的先进教育理念、管理经验带动农村薄弱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
  2.建立教师补充机制。根据农村学校师资状况,及时招聘中小学教师,继续充实到缺编学校任教,解决部分学校教师学科结构性短缺问题。
  3.建立支教长效机制。继续推行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制度,从城区学校选派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农村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4.抓好教师培训工作。加强对农村学校教师的培训工作,重点抓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加强对农村学校骨干教师的培养,在指标分配、培训经费等方面予以倾斜。
  5.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严格控制农村教师向城区流动,在评优、评先及职称评定上对农村教师予以倾斜。
  6.落实绩效工资政策。认真落实农村教师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三)规范招生秩序,均衡城乡生源
  1.严格学校招生政策,科学核定招生规模,限定学校班额,加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力度,控制薄弱学校学生向其他学校无序流动。
  2.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大班额的整治力度,确保学校起始年级没有大班额。
  3.继续实行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我县学生一样按居住地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
  4.各学校实行均衡编班,不办重点校,不办重点班,确保教育的公平公正。
  (四)加大整治力度,加快薄弱学校建设
  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逐步实现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以管理为抓手,以质量为主线,强化班子建设,规范学校管理,提升教育质量。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学校硬件设施。在农村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及图书、仪器、器材配备等方面,重点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提高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的装备及应用水平。加快薄弱学校现代远程教育体系建设和教师应用培训工作,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五)完善帮扶机制,推进群体间均衡
  1.继续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使其享受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继续实行适龄残障学生随班就读,提高残障儿童入学率。
  3.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认真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问题,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子女的就学权益。
  4.关注特异群体,对心理、行为偏差学生及学困生要给予足够的关爱,防止特异学生边缘化。
  三、方法步骤
  本次创建活动自2015年6月1日开始,至2016年6月30日结束,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6月10—6月30日)
  1.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与专题讨论会,使各相关单位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对整体提升全县办学条件与办学效益的助推作用,切实增强抓好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成立县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单位的创建工作。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2.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河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明确创建目标,并制定出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
  (二)创建完善阶段(2015年7月1日—2016年1月31日)
  1.优化创建环境。各单位要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调整工作重点,把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争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二是对照标准摸清家底。三是合理调配师资,保证乡镇范围内师资均衡。四是加大校园环境整治力度,利用有利时机,做好校园绿化工作,加强校容、校貌建设。五是规范档案建设,按照评比指标体系分类整理归档,并指定专人负责。
  2.加快硬件建设。对各学校的办学条件严格按照《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逐条落实,凡有不到位的,及时予以整改,使县域内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均衡。
  3.强化过程督导。县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过程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指导全县各学校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并于2016年1月底以前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核申请。
  (三)督查迎检阶段(2016年2月1日—3月31日)
  县政府将对单位的创建活动进行初检、初评,并进行阶段总结。对工作较好、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4月1日—4月30日)
  对照《河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中的基本条件和标准,认真查漏补缺,继续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办学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好各项创建巩固提高工作。
  (五)评估验收阶段(2016年5月1日—6月30日)
  做好各种档案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做好迎验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市政府的复核和省政府检查验收。创建活动结束后,县政府将召开创建工作总结大会,对创建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争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是近期我县教育工作的重点,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制定科学的考评方案和评价机制。
  (二)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使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本单位的创建迎检工作。
  (三)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各单位按照县政府的总体要求,严格对照标准,制定工作方案,完善档案建设,加大硬件设施建设力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强化落实,扎实工作,掀起争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的高潮,确保争创活动圆满完成。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县政府将对各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严格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考评结果将作为对各单位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并列入年终考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