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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政办〔2015〕1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宜阳县2016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11月23日

宜阳县2016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升环境承载能力,实现生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上级精神和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建设民生林业为宗旨,以提高城市品位、建设美丽宜阳为目标,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为战略,以城区周边绿化为核心,以主干道沿线荒山绿化为重点,城乡协调发展,大力推进,着力增加森林面积,着力提升林业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改善区域生态质量,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新宜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突出重点。把生态建设放在首要位置,突出城区近郊、远郊绿化,突出主干线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荒山绿化。
  (二)坚持兴林富民、发展特色。把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因地制宜、科学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林果、花卉旅游产业。
  (三)坚持统筹兼顾、整体协调。把美丽宜阳放在重要位置,综合运用生态措施、工程措施,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四)坚持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把政府主导放在基础位置,推进市场化运作机制,形成政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大户林农多元化发展的局面。
  三、目标任务
  造林5.1万亩,其中:黄土高原造林0.8万亩,黄土高原封山育林1.4万亩,天保造林0.4万亩,补贴造林2万亩,退耕后续特色经济林0.3万亩,其它荒山造林0.2万亩。森林抚育3.2万亩。
  四、建设重点
  (一)锦屏山生态园二期工程
  继续巩固扩大锦屏山生态园绿化成果,沿一期工程向东,实施二期工程绿化。东至杨店,西至宜白路,南至风电项目区,北至山坡底,涉及锦屏镇杨店、河下、铁炉村和樊村镇老庄村。总面积5000亩,其中荒山造林3000亩,种植侧柏、五角枫、火炬、黄栌等树种;坡耕地造林2000亩,种植中华红、突尼斯软籽石榴等品种。
  (二)洛卢高速防护林带改造提升
  对洛卢高速52公里沿线绿化进行全面补植补造,盐镇乡、柳泉镇、韩城镇、三乡镇4个乡(镇)补植杨树和大叶女贞等树种,香鹿山镇补植速生楸树、侧柏、火炬、核桃等树种,补植树种苗木规格与原栽植规格一致。确保保存率达到98%以上,切实巩固提升高速绿化防护林带成果。
  (三)灵山东坡绿化工程
  结合灵山风景区开发,对灵山以东,桥头自然村以南坡耕地和荒山荒地实施高标准绿化,规划面积300亩。种植四季常青树种,点缀观花观果植物,打造与灵山景区相匹配的生态环境,提升景区品位和内在质量。
  (四)乡(镇)重点绿化工程
  洛河以南9个乡(镇)要加强对安虎线、南车线、宜白路、宜赵路、上观东路、元木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宜林荒山的绿化,每个乡(镇)要重点抓好一个500—1000亩的荒山造林重点工程。洛河以北6个乡(镇)要扩大高速公路沿线的绿化效果,完成小片荒山荒地绿化,重点抓好一个500亩以上的林果产业基地。
  (五)经济林产业工程
  以“抓管理、抓培训、抓成效”为重点,对近5年来全县新发展的核桃基地、上观乡水蜜桃基地、花果山乡蟠桃基地、盐镇乡柿子基地、锦屏镇石榴基地等进行巩固提升,使其尽快发挥出应有效益。
  (六)中幼林抚育工程
  为提高森林经营管理水平,提升林地生产力,对郁闭度0.8以上的中幼林采取定株抚育、修枝、割灌等措施,加强抚育管理,提高林分质量,加快林木生长,抚育强度不超过20%,抚育后林分郁闭度要保持在0.6以上。重点做好香鹿山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区的森林抚育工作,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加强对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成立林业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挂帅,形成分级管理、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推进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县林业部门具体负责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相关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工程的组织和实施,县发改、财政、水利、农业、交通、电力等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和协调,积极配合工程建设。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是一项综合的社会公益性工程,事关宜阳长远发展,与千家万户利益密切相关,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要层层召开会议,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林业生态建设对美化环境、增加收入、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作用,对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宜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使生态建设理念深入人心,使林业生态建设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形成上下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
  (三)创新造林机制,加快林业发展
  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生态建设的新机制,对规划的县重点绿化工程、乡(镇)重点绿化工程,推广“法人责任制、公开招标制、业主承包制、工程监理制”的市场化造林运作机制,建成精品,建成亮点。对经济林产业工程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户实施”的方式,加强管理,提高成效。对立地条件较好的“四荒”地采取专业队造林的方式,由当地乡(镇)政府组织绿化。
  (四)加大资金投入,制定优惠政策
  为提高造林质量和造林成效,县委、县政府将加大对造林的投资力度。乡(镇)重点荒山造林工程,在上级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每亩补足至500元,乡(镇)重点林果产业工程,在上级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每亩补足至300元。县级补贴款以当年验收的成活率达到90%以上、次年验收保存率达到85%以上为标准予以兑现。
  (五)加大督查力度,落实奖惩措施
  县委、县政府将成立联合督查组,在造林期间每周对各乡(镇)的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督查结果在全县通报。造林工作结束后,5月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对完成质量高、成效突出的乡(镇)给予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质量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