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宜政办〔2016〕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张汉智县长代表县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各单位要按照分解事项认真进行落实,确保全年各项目标圆满完成。落实情况分别于2016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报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



                                                                     2016年3月8日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意见


  一、2016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
  1.生产总值增长9%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全省县域经济排名前移1—2个位次。
  由县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突出工业主导,着力增创经济发展新优势
  2.培育五大产业基地。在新材料产业方面:重点推进投资40亿元的正威有色科技城,在牡丹文化节前争取一期项目竣工。在新型智能装备产业方面:重点实施投资50亿元的中诚汽车工业大学暨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加快投资2.5亿元的西普凌锐智能机器人项目建设;鼓励惠普轴承、众悦轴承等30家企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和引进,转型发展高端装备制造和智能电器设备。在绿色食品产业方面:力争投资10.7亿元的雪龙生态食品产业园、投资2亿元的盛德美食品产业园等5个项目竣工投产。在新能源产业方面:实施协鑫集团70兆瓦农光互补、华康新能源董王庄5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大唐集团白杨镇木兰沟48兆瓦风电等8个项目建设,年底前并网发电180兆瓦。在现代物流产业方面:发挥卓超物流园作用,积极争取投资20亿元的郑铁现代物流产业园项目,启动三洋铁路货运站建设规划,努力将宜阳打造成为“省级综合化、智慧化物流产业基地”。
  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委农办、市政管理局、投资促进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落实。
  3.持续扩大开放招商。突出招大引强,密切跟踪投资54亿元的中铝洛铜工业项目搬迁、投资10亿元的厦门保信特高性能膜材料等“十大招商项目”。强化项目跟踪,重点跟进广汽吉奥、光明乳业、鲁花集团、恒大冰泉等16家知名企业,着力引进发展潜力强的“龙头型”“蜂王型”项目。提高招商实效,积极参加牡丹文化节、豫洽会等重大招商活动,制定个性化招商方案,开展针对性的招商活动,确保全年引进亿元以上项目40个、10亿元以上项目5个,到位资金增长15%以上、利用外资增长10%以上。
  由县投资促进中心牵头,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配合落实。
  4.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实施“大树计划”,重点围绕县内骨干企业,着力培育更多的销售收入超10亿元企业。积极扶持前进化工自动收盒系统改造、黄河同力高附加值水泥、中信重工有色金属铸件、骏马化工空分装置、青岛啤酒二期、丰收机械大功率拖拉机和电动拖拉机、交运集团充电桩等项目上马建设,促使企业做大做强。实施“育苗计划”。引导企业建设各种形式的产业孵化基地、科技创业中心和质量检测中心,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在产业集聚区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面向企业和社会的开放性公共创业创新平台。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对新设立的国家级、省级研发中心给予更多的支持。实施“腾笼换鸟”计划。盘活县域库存资源,对闲置土地、标准化厂房和“僵尸”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闲置资源数据库,纳入招商项目库,通过资产重组或产权转让等方式,有效盘活23家长期停产或严重亏损的企业资产。
  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配合落实。
  三、突出农业调优,着力推进农业发展产业化
  5.稳定粮食生产。依托高标准粮田建设规划,以三乡、柳泉、韩城、张坞等洛河川区的8个乡镇为中心,建设优质粮食产业带。
  由县农业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开发办、水利局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落实。
  6.打造特色现代农业。围绕现代烟草、畜牧养殖、蔬菜花卉、休闲农业等6大主导产业,以盐镇、高村、柳泉、三乡、张坞、花果山、上观、赵保、董王庄为核心区,打造5.6万亩优质烟叶产业带;以莲庄、柳泉、韩城为中心,打造蔬菜花卉产业带;依托灵晟农业示范园、满园春休闲观光农业园等8个产业化项目,打造生态农业产业带。抓好新大、万禾等7家养殖企业建设,力促九五鹿源、华泰养殖等8个项目竣工投产。
  由县委农办、农业局、烟办、烟草公司、畜牧局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搞好农田水利建设。抓好白杨镇5.2万亩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高村、韩城、三乡等5个抗旱应急工程;解决1.3万人的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
  由县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突出旅游带动,着力打造富美宜阳新形象
  8.精心打造“一带一区五园”。“一带”是洛河县城段以西36公里生态产业带,要加强与深圳建科院的沟通对接,尽早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阳光水岸五期项目建设。“一区”是灵山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科学的布局提升灵山文化旅游区建设的档次和品位,加快永济湖水系生态景观工程、桥头村整体开发、游客换乘中心等项目建设,努力创建4A级景区。“五园”分别是:投资10亿元的三乡历史文化名镇及汉唐文化主题公园,加快五花寺塔主景区及配套设施、汉山颐养院、连昌河生态水系景观等项目建设,确保“五一”前景区初具规模、古镇一条街初步呈现;投资5.2亿元的韩城协鑫集团高效农业示范园,强化跟踪推进,一季度内开工建设;投资21亿元的河洛水乡生态园,抓紧开工配套设施及水系开发项目;投资6.8亿元的花果山生态旅游风情园,重点抓好关庄民俗博物馆、大沟河漂流、大尖金秋红叶游和千亩生态园等项目建设;投资1.5亿元的莲庄七彩花海观光园,抓紧完成规划论证,争取一季度开工建设,年底前景区形象初显。
  由县水利局、旅游局、县委农办、城市发展投资公司、灵管处、花管委、民政局和锦屏镇、三乡镇、韩城镇、柳泉镇、莲庄镇、花果山乡政府负责落实。
  9.巩固提升“两大主题公园”。充分发挥林地资源、自然景观和人文历史优势,引进专业团队,搞好香鹿山森林公园、锦屏山地质公园开发建设规划,不断丰富两大主题公园的内涵。
  由县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和城关镇、锦屏镇、香鹿山镇政府负责落实。
  五、突出城乡统筹,着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10.加强规划引领。启动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基础设施管网综合规划修编,确保城区规划控制全覆盖。
  由县城乡规划局负责落实。
  11.强化城建提升。实施“12136工程”(“1场2馆、10路、3园、6提升”工程)。启动“1场2馆”,即实施体育场、科技馆和城市规划展览馆(博物馆)建设项目;“10路”,即实施滨河北路西延、拥军南路、灵龙北路、灵龙南路、水乡东路、龙泉路、纬一东路、纬六路、李贺大道、锦屏大道等10条主次干道新建与改造;“3园”,即抓好惠河桥游园、香鹿山南路游园、滨河公园四期两岸游园建设;“6提升”,即城际交通、公益服务、基础设施、管网系统、主干道亮化和路牌广告等6大提升改造工程。
  由县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局、教育局、城乡规划局、科协、文化局、国土资源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体育局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2.加快中心镇、美丽乡村建设。抓好香鹿山综合改革试点镇、三乡历史文化名镇、韩城韩国故都名镇、柳泉生态农业特色镇、莲庄苗木花卉示范镇等中心镇建设。抓好张坞、韩城、樊村、莲庄、高村等5个乡镇的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稳步推进香鹿山镇甘棠、后庄,锦屏镇西庄、山底等6个市级美丽乡村建设;新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0个。全面启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围绕“18%以上村庄达到示范村、27%以上村庄达到提升村”的创建标准,重点实施66个示范村、96个提升村建设。
  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县委农办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3.打造“智慧宜阳”。围绕建设“智慧城市”的目标,加强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完善城市管理数据库,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城区园林绿化、街景小品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县城。
  由县市政管理局和城关镇、锦屏镇、香鹿山镇政府负责落实。
  六、突出改革创新,着力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
  14.崇尚创新发展,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益的发展。设立政府鼓励投资创业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打造网络化、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积极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认真落实鼓励企业创新政策。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源分析和动态监管,努力提高税收质量。创新财税管理体制,全面推进营改增工作。
  由县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
  15.注重协调发展,努力实现更加均衡、更加全面的发展。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五化协同”发展。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重点向种田能手、家庭农场流转,为实现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持续实施“互联网+”,将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高新技术更快地融入到传统产业,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城镇化步伐,逐步消除城乡差距,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由县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落实。
  16.倡导绿色发展。围绕造林5.1万亩的目标,实施锦屏山生态园二期5000亩造林绿化、郑卢高速52公里沿线绿化完善提升、灵山周边坡耕地和荒山荒地高标准绿化等工程。对近年来新发展的经济林产业带进行巩固提升,使其发挥更大效益,重点抓好5.5万亩优质核桃种植基地、锦屏镇4000亩软籽石榴种植基地、上观水蜜桃和花果山蟠桃3000亩时令鲜桃种植基地、盐镇3000亩雁霜红柿饼产业基地等项目建设。
  由县林业局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7.厚植开放发展,努力实现更加优化、更加融入的发展。认真研究上级政策,把握投资方向,精心运作项目,引进更多的经济发展外援。进一步加快融资平台建设,以城投、旅投等政府性融资平台为依托,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积极探索“PPP”融资模式,不断扩大政府融资规模。
  由县发展改革委、投资促进中心、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人行宜阳县支行负责落实。
  18.推进共享发展,努力实现更加公平、更加正义的发展。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养老保险并轨工作。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落实。
  七、突出精准扶贫,着力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
  19.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制定“农业产业化发展扶贫实施办法”和“就业创业扶贫实施办法”;县财政设立专项基金,对“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实现脱贫”的企业或协会给予扶持奖励;协调县内41家企业,面向贫困户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筹资6000万元,实施产业化扶贫项目16个。
  由县扶贫办、财政局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0.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制定“易地搬迁扶贫实施办法”,搬迁200户贫困户,统筹考虑个人就业、子女就学等问题,实现脱贫175人。
  由县扶贫办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1.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把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紧密结合,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真正把“绿水青山”变成“金水银山”。对于基础条件差的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18个,实现脱贫615人;实施“互助金”项目,覆盖42个贫困村,实现脱贫2200人。
  由县扶贫办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2.发展教育脱贫一批。重视贫困户子女的受教育问题,让其受到更好教育、掌握一技之长。
  由县扶贫办、教育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3.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五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由县扶贫办、民政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八、突出民生改善,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24.促进就业和居民增收。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乡镇补贴。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5.提高教育发展水平。加快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启动新一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加快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由县教育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6.创新社会管理。继续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借鉴周边县区先进经验,加强社区建设,推行政府购买社区社会服务试点。
  由县民政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7.统筹发展各项事业。搞好图书馆和文化馆建设。积极开展双拥创建,加强军政军民关系建设。抓好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
  由县文化局、民政局、安监局、信访局负责落实。
  九、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28.持续提高政府效能。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认真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大力整治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坚决杜绝“冰冷服务”“闭门服务”等现象,努力打造优质、高效、人性化的政务环境。
  由县编办、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9.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诚恳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群众监督。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让政府的每一项决策都经得起法治的考量、体现出民意的力量。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维护好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由县政府法制办、司法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30.持续转变工作作风。健全岗位履职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加强政府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产权等领域的交易运行,努力提高交易中心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围绕重大决策、重点项目、重要工作,加强政务督查,全力打通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由县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31.持续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党纪法规,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大力倡导勤俭节约之风,把更多的资金用在加快发展、改善民生上,督促引导广大干部尽心尽力、尽职尽责,真正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由县监察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