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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政办〔2016〕9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8月26日,市政府召开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推进会,会议就黄标车淘汰、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整治、黑加油站(点)打击查处等工作进行了通报,指出了县(市、区)个别领导思想不重视、部门合力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责不力等问题,对下一步工作作出了明确指示。2014年、2015年我县承担黄标车淘汰任务2381辆,2016年我县承担黄标车淘汰任务871辆。截至8月30日,我县共淘汰2014年、2015年黄标车492辆,仅占任务总数的20.66%,淘汰2016年黄标车568辆,占任务总数的65.2%,距市政府要求的9月底完成2014年、2015年黄标车数量淘汰,10月底完成2016年黄标车数量淘汰的目标差距较大。为进一步加快黄标车淘汰、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整治、黑加油站(点)打击查处等工作进度,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公安部门:1、做好“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注销工作,澄清黄标车底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配合环保部门逐车落实,依法查处黄标车、老旧车上道路行驶行为;在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检验工作中严格把关,对达不到尾气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办理转入登记手续;会同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散流体运输车沿路抛洒专项整治,依法对违反禁限行规定的散流体运输车辆、运输散流体货物未加装密闭装置的车辆、沿路抛洒车辆的处罚;加强对加油站的检查,确保加油站证照齐全,合法经营,落实散装汽油实名登记制度,排查整治黑加油站(点)和非法营运车辆,强力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应捕尽捕。
  (二)住建部门:禁止建设和施工单位租赁不合格(无绿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落实施工车辆准入制度,实施GPS动态监控;从严查处工程车上道路车身不洁、车轮带泥,及建设单位、施工工地从事土方、渣土、建筑垃圾运输不采用封闭运输车辆的行为,做好物料运输车辆的源头治理。
  (三)交通运输局: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不得核发道路运输证,注销营运手续;对公路建设、道路运输扬尘实施综合整治;从8月15日起,对所有未取得营运资质的运输单位,所有手续不全、达不到密封运输标准、未安装实时在线定位系统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渣土等物料运输手续。
  (四)工商部门:严格机动车市场准入,从11月1日起,我县机动车销售市场严禁销售达不到国家第五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对达不到标准的加油站点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查处销售不符合规定的油品的违法行为。
  (五)市政部门:对城区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场地、绿化路段、扬尘路段全面治理,提高道路保洁能力。
  (六)商务部门: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杜绝回收的报废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车架、前后桥)流向市场;牵头取缔黑加油站点,加强黑加油站点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渠道成品油,对不达标的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报请省市商务部门,收回《经营批准证书》。
  各乡(镇)政府、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黄标车淘汰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黄标车淘汰工作负总责;各乡(镇)政府、各相关单位分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黄标车淘汰工作;并做好属地扬尘治理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县政府成立黄标车淘汰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于每日下午18:00点前将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展情况报县黄标车淘汰工作办公室。同时,对各乡(镇)、各单位进展情况进行排名,排名结果予以通报。
  (二)开展工作点评。县政府将不定时召开黄标车淘汰工作点评会议。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排序后两名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做表态发言;对排序前两名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作典型发言。
  (三)落实工作责任。县政府将与各相关单位签订“黄标车淘汰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工作推进迟缓,完不成任务,造成工作被动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乡(镇)、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县政府督查室、监察局将不间断对各乡(镇)、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开展黄标车淘汰、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整治、黑加油站(点)打击查处等工作是关系民生、关系可持续发展的政治任务,国家和省、市、县各级领导高度关注,各乡(镇)政府、各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倒排工作进度,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我县黄标车淘汰、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整治、黑加油站(点)打击查处等工作按时完成。县政府将与各相关单位签订“黄标车淘汰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工作推进迟缓,造成县政府工作被动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乡(镇)、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按照统一指挥、统一部署、统一行动、联合整治的要求认真实施。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行动方案,确保完成任务。
  (三)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以典型案件曝光、现象分析报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危害影响、工作成效。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黄标车淘汰、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整治、黑加油站(点)打击查处等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对每天的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汇总、上报,对于迟报、漏报、不报,影响工作进度的,从严追究。
  县黄标车淘汰工作办公室邮箱:3053149082@qq.com
  联系人:赵宜辉,电话:68820118    13939933398

  附件:1.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表
     2.各乡(镇)黄标车淘汰工作责任人



                                                                      2016年8月30日



附件2

各乡(镇)黄标车淘汰工作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