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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政〔2014〕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宜阳县高标准粮田建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4年5月23日



宜阳县高标准粮田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是稳定粮食生产、实现“三化”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性举措。在当前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下,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高标准粮田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加快完成我县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要求及目标任务
  (一)工作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三化”协调发展的要求,以整合资源为手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工程建设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与管理服务、科技服务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相配套,实现内涵式、集约化发展。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集成技术措施,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加快建成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亩产超吨粮的高标准粮田,提高粮食生产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通过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努力实现“四保”目标。一是保面积。将百亩方、千亩方和万亩方划定为永久性基本粮田,统一编号,建档立卡,遥感监测,有效保护日益稀缺的耕地资源,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二是保产量。按照年亩产1250公斤粮食生产能力的要求,配套农田基础设施、农机等物质技术装备,显著提高耕地的抗灾减灾能力,提高单产水平,进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三是保收益。优先将高标准粮田规划区内的农民转移到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推进土地流转,开展统一经营,有效提高土地规模经营水平和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为现代农业发展创造条件,从而解决农业比较效益低的问题。四是保服务。设立高标准粮田行政管理所和农业技术区域服务站,确保执法管理、技术服务及时到位。农机、植保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统一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三)目标任务。到2020年,在我县粮食生产核心区建成一批平均亩产超1250公斤的百亩方、千亩方和万亩方,其中百亩方数量35个,面积19560亩;千亩方数量64个,面积165810亩;万亩方数量3个,面积32720亩,集中打造总面积21.809万亩平均亩产超1250公斤的高标准粮田,实现高产稳产和生产全程机械化,良种覆盖率、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达到100%,土壤有机质明显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全覆盖。
  其中:到2015年底,全县共建成平均亩产超1250公斤的百亩方数量11个,面积6630亩;千亩方数量39个,面积97610亩;万亩方数量2个,面积20860亩,全县高标准粮田面积达到12.51万亩
  二、重点建设内容
  重点规划建设一批农业物质技术装备项目,确保集中打造的高标准粮田实现田网、渠网、路网、林网、电网配套,提升农田排灌能力、土壤培肥能力、农机作业能力,促进科技服务水平、粮田管理水平、农民种粮水平提高。通过增加投资,带动相关行业,促进全县经济发展。
  (一)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1.农业综合开发。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时,必须与高标准粮田规划相衔接,通过对高标准粮田规划区进行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实施水利、农业、林业、农机和科技等综合措施,把高标准粮田规划区建成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浇、涝能排,农机化、科技新,稳产高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可持续发挥效益的高标准粮田。
  牵头单位:县农业综合开发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局、交通局、科技局、林业局、农机局、电业局,项目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2.土地整理。在高标准粮田规划区内,有序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一是土地平整。主要对农田中零星的田块进行归并,对不符合灌溉要求的田块进行平整。二是灌溉与排水。通过建设田间灌溉、排水设施和桥涵建筑物等,打造可持续发挥效益的高标准基本农田。三是田间道路。主要是优化、系统化田间生产道路,达到方便生产、交通便捷、晴雨通畅的要求。四是农田生态环境保持。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农田林网工程(防风林、护路林、水土保持林)、堤岸防护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坡面(田坎)防护工程等。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局、交通局、林业局、环保局、电业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3.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主要要求是完善高标准粮田规划区田间工程和田间林网,平整土地,新修或整修机耕路及田间路;在渠灌区配套完善排灌末级渠系,在井灌区打井并配套相关设备,铺设地埋管;配置地力与墒情监测设施设备等,进一步改善生产条件。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电业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4.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在高标准粮田规划区,应确保灌溉系统完善、灌溉用水有保障、灌溉水质符合标准、灌溉制度合理、灌水方法先进。井灌工程的井、泵、动力、输变电设备和井房等,配套率应达到100%,机井工程质量保证年限10—15年,其它水源工程质量保证年限不少于20年;渠灌区田间明渠输配水工程包括斗渠、农渠,斗渠和农渠等固定渠道应进行防渗处理,防渗率不低于70%,工程质量保证年限不少于15年;渠道的分水、量水、联接和桥涵等渠系建筑物应完好齐全,末级固定渠道(农渠)以下应设临时灌水渠道;排水沟布置应与田间渠、路、林相协调,与灌溉渠分离,灌区农田排涝标准5—10年一遇。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5.农田电网工程。在高标准粮田规划区建设农田电网,将柴油机灌溉机井改建成电灌井并进行电力配套建设。主要为满足泵站、机井等供电。农用供电建设主要包括低压线路和变配电设备。农田输配电工程布设应与排灌、道路工程相结合,符合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相关标准,保证用电质量和安全。
  牵头单位:县电业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二)推进农业机械化
  1.落实农机购置补贴。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建设步伐,提高农业机械化单项作业水平,小麦机耕率、机播率、机收率应达到98%以上,玉米机播率应达到90%以上,玉米机收率应达到80%以上。在高标准粮田规划区,每百亩耕地农机动力装备水平达到150千瓦,机具配套率达到1比3。
  牵头单位:县农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2.实施土地深耕深松。在高标准粮田规划区,要全面实施深耕深松措施。积极推广应用小麦、玉米生产机械化技术,小麦玉米两茬轮作保护性耕作技术和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技术等30项农机化新技术。
  牵头单位:县农机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
  1.提升耕地有机质含量。推广玉米秸秆粉碎还田腐熟技术、地力培肥技术,消纳规模养殖畜禽粪便,减少秸秆焚烧,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增加作物抗性,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2.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更新测土化验设备,提高测土化验能力,实现周期性测土,3年轮测一遍。所有行政村设立固定测土配方施肥信息公告专栏;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建立县级施肥咨询信息系统,通过因特网、触摸屏等途径和形式,为农民提供实时作物施肥技术咨询指导。因地制宜推广化肥机械深施,减少养分挥发和流失;每年建设2个高产高效配套施肥技术模式示范区。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四)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制定整地、施肥、播种、管理、用药等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指导群众按规范生产,农产品达到无公害标准,增强产品竞争力,提高效益。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五)推进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1.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建设。结合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的实施,我县已建成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区域站8个。下一步,要认真落实上级政策,加大对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区域站的投入力度,解决人员、配备设备、保障经费,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区域站在高标准粮田建设中的作用,解决农业技术推广和综合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和“最后一道坎”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人社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2.扶持培育“育繁推”一体化农作物种子企业。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1〕127号)精神,促进我县农作物种业快速健康发展,对我县“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进行资金扶持,重点用于改善企业仓储、加工、烘干、包装、检验设施,完善销售网络,强化种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我县农作物种业生产能力、种子加工能力、仓储物流能力和种子企业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高标准粮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高标准粮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统一建设标准和实施方法,加强综合协调,抓好工作落实。在高标准粮田规划实施过程中,县农业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具体牵头开展高标准粮田建设工作;县发展改革、水利、林业、交通、国土资源、农业综合开发、电力、气象、农机等部门要统一工作思路,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扎实工作,确保如期完成高标准粮田建设任务。
  (二)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监督检查高标准粮田建设工作,适时对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县政府将把高标准粮田建设作为目标考核内容,并建立联系点制度和督导督查制度,确保高标准粮田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三)创新粮食生产经营机制。一是高标准粮田建成区域内城镇化、工业化进程较快的地方,要按照“三化”协调发展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创新经营机制,促进粮食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二是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加强政策引导、项目扶持、金融支持、技术服务,大力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生产经营服务主体,推进粮食生产规模化。到201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经营服务面积占到高标准粮田规划区的70%以上。三是提高粮食产业化水平。以完善的生产设施和全方位的公共服务,引导、鼓励、支持龙头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直接建设粮食生产基地,实现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
  (四)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一是加强资金整合。对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高产稳产田建设、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发展节水灌溉和现代农业、农村土地整治、农业气象自动化监测、田间电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涉农项目,加强衔接,统一规划,集中投入,整体推进。二是加大财政对科技服务的投入,围绕高标准粮田建设,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三是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先建后补、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等各种生产要素向高标准粮田规划区集中。四是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和投资主体向高标准粮田规划区投资;明确信贷支持重点,确保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不断提高,继续实施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
  (五)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县财政安排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对在高标准粮田建设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完不成高标准粮田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