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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政办〔2014〕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宜阳县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6月10日

宜阳县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河南省地质灾害管理办法》(省政府第45号令)以及省、市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 
    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南部山区多滑坡、泥石流;煤矿开采区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面塌陷较为集中;北部黄土地区由于侵蚀强烈,雨季易发生地裂、黄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67处,其中滑坡8处、崩塌22处、地面塌陷12处、潜在不稳定斜坡22处、泥石流3处。分布在我县16个乡(镇)。 
    二、防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段 
    根据我县降雨特征和地质环境特点,6—9月集中降雨期和暴雨多发期易引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时段为短时暴雨、连续3天中到大雨和较长时间的阴雨天气及雨停后的1—2天,防范的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滑坡。当每小时雨量大于30毫米时,应防范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灾害的发生。 
    (二)重点防治区域 
    根据历年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和地质灾害区划与调查结果,确定今年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为: 
    1.锦屏镇黄沟地面塌陷区。由于常年开采,地下采空区下沉,波及地表形成地面塌陷,出现地裂缝、房屋开裂等危害,危及村庄居民的安全。要加强观测,落实避让措施。 
    2.锦屏镇何年滑坡区。该区域位于马庄何年自然村,为煤矿采空区,何年村位于滑坡的坡脚,危及村民、房屋和农田。要注意观测,落实避让措施。 
    3.城关镇锦屏山石灰岩矿潜在崩塌、不稳定斜坡。由于长期开采石料,遗留下来许多危岩,有的地方已形成裂隙,易发生山体崩塌。要加强观测,附近居民及游人应远离山体。 
    4.樊村镇沙坡刘沟地面塌陷区。该区域因采煤引起地面塌陷、裂缝,部分村民房屋开裂,受威胁人口550人、房屋620间、农田15亩、公路200米。要加强观测,建立健全防范与避让措施。 
    5.樊村镇马道李家疙瘩、冯家沟地面塌陷区。该区域因采煤引起地面塌陷,房屋开裂,受威胁人口131人、房屋140间。要注意观测,落实避让措施。 
    6.张坞镇上龙泥石流沟。上龙泥石流沟属于洛河支流上龙河,河道及两侧河岸可见大量花岗岩漂石及卵石,粒径最大达到2米,雨季有可能形成泥石流灾害,威胁附近居民及耕地。要注意观测,落实防范与避让措施。 
    三、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对隐患点要采取领导包片、工作人员包点等办法,落实防治责任,做到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县气象、交通、水利、住建、安监、工信、教育、旅游等部门要对本部门所辖范围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人口密集区、交通干线两侧、工程建设施工区、矿区、中小学校和旅游景区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逐一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人。 
    气象局:加强汛期气象的监测预报,遇到强降雨和强对流等恶劣天气,要及时向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各乡(镇)负责人、各隐患点监测员发出预警信息,提醒各部门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做好监测防范等工作。 
    交通局:对有可能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路段要及时设立“危险标志牌”,提醒过往车辆、人员注意避让。 
    水利局:对河道、水库堤坝和周边区域加强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防范措施。 
    住建局:加强对工程建设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检查,防止工程建设项目诱发或遭受地质灾害的威胁。 
    安监局:加强对废弃、关闭、无主矿井及尾矿库的巡查监管,防止出现安全隐患死角。 
    工信局:重点对山体边工业项目的防灾措施进行全面检查,预防因地质灾害发生引发的事故。 
    教育局:加强对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存在隐患的地方一定要设立警示标志。 
    旅游局:加强对风景区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并落实防范措施。 
    县国土资源局: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二)建立防治体系,坚持群测群防。一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建立县、乡(镇)、村信息互通、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反应迅速的地质灾害监管体系。二是完善汛期值班制度、灾害防治巡查制度、灾害速报制度,尤其是对地质灾害危险点要逐级签订防治责任书,将监测与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分解到具体人员。三是充分发挥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的作用,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协助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报和组织避让工作。 
    (三)采取预防措施,夯实工作基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落实好防灾措施,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搞好隐患区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工作,及时把“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让群众掌握相关防灾避险知识,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一定要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同时组织制定防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等。 
    (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防灾技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坚持日常宣传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向当地群众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防灾与避灾的基本技能,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搞好规划治理,减少灾害隐患。一是各乡(镇)在规划建设中要针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情况,通过有计划的整体搬迁、危房改造等形式,使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逐步远离隐患区。二是县国土资源、气象、交通、水利、住建、安监、工信、教育、旅游等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灾害隐患,可以通过争取项目资金进行治理,尽量减少地质灾害隐患点。三是坚持“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加大对破坏地质环境、造成地质灾害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和矿山企业的安全检查,坚决制止一切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加强整改,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落实速报制度,提高应急能力。县国土资源、气象、交通、水利、住建、安监、工信、教育、旅游等部门要切实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要根据灾情大小,按照《宜阳县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上报,迅速启动《宜阳县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快速组织力量进行应急调查和抢险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