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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政办〔2014〕47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宜阳县2014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7月7日

宜阳县2014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农业产业结构,促进蔬菜产业发展,保障城乡居民蔬菜供应,增加农民收入,根据《洛阳市蔬菜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洛阳市2014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洛菜组〔2014〕1号)精神和市政府统一部署,特制定我县2014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和促进农民增收的目标,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和土地流转,大力实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扩大蔬菜种植面积,推广先进实用技术,转变蔬菜生产方式,提高蔬菜品质,做大做强我县蔬菜产业。
  二、目标任务
  (一)新发展市供蔬菜基地3200亩,其中新建日光温室占地面积120亩(棚内净面积60亩);新建塑料大棚占地面积600亩(棚内净面积510亩)。
  (二)新发展县级蔬菜基地4100亩。
  (三)新建市级蔬菜标准园(设施内净面积在100亩—200亩的中型园区)1个。
  (四)培训菜农2800人。
  三、建设标准
  (一)新发展蔬菜基地建设标准
  1.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2.规模发展,集中连片(市供蔬菜基地面积不低于200亩)。
  3.基础设施配套,周年均衡生产。
  4.档案资料齐全,生产管理规范。
  (二)市级蔬菜标准园建设标准
  市级蔬菜标准园除达到新发展蔬菜基地的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施面积:小型蔬菜标准园,当年新建设施蔬菜棚内面积不低于50亩;中型蔬菜标准园,当年新建设施蔬菜棚内面积不低于100亩;大型蔬菜标准园,当年新建设施蔬菜棚内面积不低于200亩。
  2.生产标准:达到六个100%,即生产用农资统购统供、种苗统育统供、病虫害统防统治、产品商品化处理、产品品牌化销售、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都达到100%。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是福民强县的实事之一。县政府将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列入相关乡(镇)2014年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有关乡(镇)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领导主抓此项工作,抽调专人组成工作机构,迅速将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任务分解到村,并狠抓落实。
  (二)加大扶持力度。市、县财政列出专项资金扶持蔬菜产业发展。补贴标准为:对市供蔬菜基地,新建日光温室每亩(棚内净面积)补贴1.5万元,新建塑料大棚每亩(棚内净面积)补贴2000元,露地蔬菜每亩补贴40元。上述补贴资金,市财政承担2/3,县财政承担1/3。达到市级蔬菜标准园建设标准并通过验收的园区,在享受上述补贴政策的基础上给予奖励。具体为:小型标准园奖励5万元,中型标准园奖励15万元,大型标准园奖励35万元。对新建2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县级蔬菜基地,县财政按照每亩10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县农业、水利、发展改革、农业综合开发等单位的涉农项目资金,优先用于支持新发展县级蔬菜基地建设,为其提供田间道路、机井、水渠等基础设施保障。
  (三)抓好科技推广。大力开展蔬菜生产技术培训,引进优质新品种,推广先进生产技术,提高蔬菜生产科技含量。
  (四)注重产销衔接。引导各蔬菜基地组建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实行农资采购、大田生产和蔬菜销售一体化运作。切实做好农超、农校、农企等产销对接,注重品牌开发,提高蔬菜产前、产中、产后的组织化程度。
  (五)转变生产方式。新建蔬菜基地,按照“一村一品”发展模式,实行规模化生产,在蔬菜种植集中区引导采用集约化育苗,着力推进蔬菜生产标准化和采后商品化处理,方便统一销售。
  (六)加强督促检查。县蔬菜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将加强工作督导和检查,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进度实行周报制度,及时通报建设进度,督促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完成2014年蔬菜产业发展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