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宜政〔2014〕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3年,全县各单位努力拼搏,合力攻坚,全面实现了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县政府决定授予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城关镇人民政府、香鹿山镇人民政府、工矿区办事处等5家单位“宜阳县城镇居民医保扩面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其他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努力拼搏,扎实工作,为推进全县城镇居民医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