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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加大养老服务力度,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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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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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宜阳县高度重视养老工作,不断加大养老服务力度,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全县251家养老服务机构在人力资源配置、改善服务设施方面得到了较大提升,宜阳的养老服务事业不断取得长足发展。
目前,我县有养老机构251家。共分四大类:其中,乡镇敬老院16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0个,社会办养老机构已备案4家,农村幸福院221个。
这些养老机构发挥的主要作用是:提高养老服务管理水平,改善养老服务设施,使老人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安。譬如:位于我们三乡镇的洛阳汉山老年安养基地,目前,已经建成了拥有2500多张床位的高标准的老年安养中心。里面所有服务设施都是一流的配置,一流的服务,一流的卫生健康服务,一流的起居用餐服务。真正打造成了老人们乐享晚年的温馨家园。
我县养老优惠政策主要是高龄补贴发放政策。
发放条件、标准和程序是:
一、申请条件宜阳县户籍,年龄8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
二、补贴标准:1.年满80—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2.年满90—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3.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300元。
三、申请程序1.具备享受高龄补贴资格的老人或委托人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洛阳市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 2.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审查核实,进行初审评议,并在辖区内张榜公布7日,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无异议后,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由村或社区居委会将申请材料及申报对象本人身份证原件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审核。 3.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及时进行审核、登记、造册,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对无身份证号码及有异议的年龄信息,须出具辖区内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将申请材料报县级民政部门。 4.县民政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核审批,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高龄补贴发放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审批时限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申请高龄补贴需提交的证明材料1. 老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本》原件及三份复印件。高龄老人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的,还须提供老人本人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份。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三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