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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年度计划安排,宜阳县审计局自2019年5月至12月,对宜阳县水利局实施的赵堡镇东赵村农村饮水安全修复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宜阳县赵堡镇东赵村农村饮水安全修复工程位于赵堡镇东赵村,其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厂院子围墙修复46.4米,蓄水池修复一座600立方米,新建卫生间1间,村内管网开挖29191米,管网铺设35660米,水泥路面切割、破除、恢复20019米,入户2565户,新建阀门井113个和工程内用到的管材、管件、阀门、以及设备等的购置。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县水利局,由宜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设计单位为洛阳银河水利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润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河南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工程于2018年8月19日开工,2018年10月20日完工。2018年11月20日,县水利局组织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及赵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代表,对该工程进行了县级验收,验收小组认为:该单位工程已按设计内容完成,分部工程质量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认定该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经试运行工程运行正常,移交给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受益村委,由受益村代为管理。
该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2018年第五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511.3万元。报送审计结算总造价4860674.97元。
二、总体评价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审计结果看,在水利局的组织和管理下,赵堡镇东赵村农村饮水安全修复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能基本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定实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提供的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完整,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宜阳县赵堡镇东赵村7633口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但此次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多计工程决算价款1039792.36元,三乡镇易地扶贫搬迁附属工程共报审竣工工程结算价款4860674.97元,审计发现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039792.36元;二是签订的施工合同缺少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函规定的承建单位应按工程中标总价2%向有关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条款;三是签订的施工合同条款中,质保金条款均为合同价款的5%,超过规定的质保金比例3%。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宜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宜阳县水利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具体整改结果将由宜阳县水利局适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