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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年度计划安排,宜阳县审计局自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对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建设的宜阳县文明路改建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宜阳县文明路改建工程位于宜阳县老城区,西起北关路,东至锦龙大道,全长1956米,主要改建内容包括:将原道路快车道南北两侧各加宽2米、人行道铺设透水砖、排水管道和排水渠改造、电力预埋管道工程等,计划总投资1396万元。
  2015年5月14日开工建设,2015年8月24日。经有关单位验收质量合格。
  该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投资,报送审计结算总造价为8629461.16元。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单位为河南路达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宜阳县建设工程监理站,施工单位为洛阳市宇昊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和沁阳县裕泰石材厂。
二、总体评价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审计结果看,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该项目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基本能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定实行了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的建成有助于改善城区道路通行能力,提升道路两侧人居环境。
但此次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主要有:
(一)工程借款结算方面。
  多计工程决算价款94634.98元。该项目共报审竣工工程结算价款8629461.16元,审计发现多计工程结算价款94634.98元。
(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
  1、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审计发现,宜阳县文明路改建工程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就开工建设。
  2、工程资料整理不规范。
  根据宜阳县文明路改建工程施工单位竣工报告以及竣工验收证书显示,该工程竣工日期为2015年8月24日。然而,经查看该工程施工日记,发现2015年8月24日之后施工单位仍在施工,截止2015年10月4日工程全部完工。工程资料整理不规范,竣工验收和施工日记中有关工程竣工日期的表述前后矛盾。
  3、前期工作论证不足,造成损失浪费。
审计发现,由于前期工作论证不足,宜阳县文明路改建工程早期设计为在原砖砌渠的基础上更换钢筋混凝土盖板,后又改为钢筋混凝土管渠,致使承包单位租用场地提前预制钢筋混凝土盖板作废,造成损失浪费。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宜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并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具体整改结果将由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适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