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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实施的县综合档案馆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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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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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宜阳县综合档案馆工程位于宜阳县北城区李贺大道与香鹿山大道交叉处。项目建筑面积4549.70 m2,框架结构三层,本次竣工决算审计不包括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该工程2012年11月29日开工,竣工时间为2015年5月24日竣工。经有关单位验收质量合格。
该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投资和县自筹,报送审计结算总造价为12530151.74元。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宜阳县机关事务局,勘察单位未河南华兴地质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洛阳同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洛阳市宜阳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为宜阳县建设工程监理站,工程质量监督单位为宜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理站。
二、总体评价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审计结果看,宜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该项目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基本能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定进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合同管理制。项目的建成投入使用,极大地改善了我县档案管理工作环境,为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此次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主要有:
(一)多计工程决算价款2999860.69元。该项目共报审竣工工程结算价款12530151.74元,审计发现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999860.69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实际发布公告媒体家数不一致。
审计发现,宜阳县综合档案馆工程发布的招标公告规定:该工程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三家媒体上同时发布,而实际提供的资料显示:该工程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体仅为《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未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媒体家数发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宜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并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宜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具体整改结果将宜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适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