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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6月30日,宜阳县对全县符合政策的26所普惠性幼儿园在园贫困学生拨付资助资金27万元,资助幼儿675人,资助标准400元/生,顺利完成了春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加强宣传。县财政、教育部门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落实资助资金,确保资助政策执行到位。各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各幼儿园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办法和程序,组织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建立健全资助档案管理制度。教育部门、幼儿园根据有关要求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在园儿童信息和受助儿童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儿童信息真实、可靠。三是通力合作,狠抓监督。教育、财政部门与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挪用资助资金,虚报儿童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按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乱收费。(财政局:彭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