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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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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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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宝国主持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飞跃、王少杰、李卫国及常委会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张宏波、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陆冬、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郏文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致远、县监察委及县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听取和审议了《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计划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新增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政府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宜阳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4个草案的说明,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的人事任免提请议案。
经过充分审议讨论,会议表决通过了《宜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1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宜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计划的决定》、《宜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2021年新增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宜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宜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名额的决定》,并对“一府两院”5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宜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此次常委会进行了人事任免和宪法宣誓,拟任命人员会前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记者:水晓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