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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洛阳市医保局权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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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7-26
来源:宜阳县医疗保障局
事关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洛阳市医保局权威解答
核心提示:
7月1日起,洛阳市正式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运行20多天来,不少市民咨询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有关问题。医保部门梳理出大家最关注的问题并请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进行解答。
●职工门诊共济是什么?
答:是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以前主要通过个人账户的方式来保障,现在可以通过统筹基金来报销。此项制度主要包含两部分。
一是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主要保障参保职工,参保职工所发生的门诊费用,可以使用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
二是家庭成员间个人账户共济制度,主要是实现家庭成员之间个人账户余额的“共享”。
●如何办理家庭成员个人账户共济?
答:有三种方式。一是可在微信及支付宝平台下搜索“河南医保”小程序办理。二是可以网上搜索“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通过个人网厅进行办理。三是直接到医保中心进行线下办理。
●通过手机小程序办理家庭成员个人账户共济,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在微信及支付宝平台下搜索“河南医保”小程序。点击下方的“我要办”,随后依次找到并点击“家庭信息维护”“家庭成员信息维护”“家庭成员绑定信息维护”,按照操作流程进行绑定。
办理具体流程详细来说,“家庭信息维护”是第一步,此功能为创建家庭使用,创建家庭的人员可理解为该家庭的户主。“家庭成员信息维护”是第二步,此功能是在有户主的家庭下维护家庭成员(只能登录户主的微信和支付宝操作)。“家庭成员绑定信息维护”是第三步,当家庭信息创建好,家庭下面也有家庭人员,此时,户主可以与家庭成员进行绑定。但每次只能一绑一,不可以一绑多。
●绑定成功后,家庭成员就医时,刷谁的医保卡?
答:绑定后,家庭成员就医时,刷个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跳转被绑定职工个人账户,结算时不可刷被绑职工的医保卡。
此外,家庭成员在同一时间段内也仅可被绑定于一人账户下,如需更换共济关系,需解除现有绑定,重新进行操作。
●为什么已经建立家庭账户,却仍旧出现无法使用的情况?
答:可以享受“门诊共济”的亲属,仅限于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且亲属的参保地必须在洛阳。如果家人的参保地在外地则无法使用。此外,也有可能是家庭信息维护后,之后的绑定步骤未完成。
●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无法线上绑定家庭账户的老人,如何使用门诊共济?
答:可通过医保中心窗口进行线下信息维护。
●家庭共济关系建立后,家庭成员可去哪些机构使用?
答:全县范围内所有可医保刷卡的医院、社区、诊所以及药店均可使用。虽然可以共用、共享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但仅限用于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