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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月宜阳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7503.27万元,根据宜财预〔202128号等文件,结合宜阳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现将上级下达资金情况和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扶贫资金6062万元。

①《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及省级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040)中央资金6034万元;

②《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042)中央资金28万元;

2、省级财政扶贫资金321万元。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及省级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040) 省级资金321万元;

3、市级财政扶贫资金1033.7436万元。

《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洛财预〔2020658)市级资金1033.7436万元;

4.县级财政扶贫资金86.5264万元。

   《关于下达2021年宜阳县锦屏镇大雨淋村道路建设等项目资金的通知》(宜财预〔202128号)县级资金86.5264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 7503.27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宜阳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经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按照乡镇的低收入人群数量为依据。

二是按照项目精准,低收入人群人口精准为依据。

三是按照先产业发展,后基础设施为依据。

四是按照项目质量高低为依据。

五是按照低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乡村优先为依据。

 

附件:2021年公示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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