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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月宜阳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6260.18万元,根据宜财预〔202133号、34号等文件,结合宜阳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现将上级下达资金情况和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市级财政扶贫资金1607.62万元。

《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洛财预〔2020658)市级资金1607.62万元;

2.县级财政扶贫资金4652.56万元。

《关于下达2021年宜阳县张坞镇冷库建设等项目资金的通知》(宜财预〔202133号)县级资金3509.52万元;

《关于下达2021年宜阳县高村镇寺岭村饮水工程等项目资金的通知》(宜财预〔202134号)县级资金1143.04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6260.18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宜阳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经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按照乡镇的低收入人群数量为依据。

二是按照项目精准,低收入人群人口精准为依据。

三是按照先产业发展,后基础设施为依据。

四是按照项目质量高低为依据。

五是按照低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乡村优先为依据。


附件:2021年公示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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