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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公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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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6-21
来源:财政局
2021年6月宜阳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413.5384万元,(本批次新分配资金63.5384 万元、调整资金性质2350万元),根据宜财预〔2021〕43号等文件,结合宜阳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现将上级下达资金情况和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资金2359.5384万元。
《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10号)中央资金2113万元;
《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11号)中央资金164万元;
《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12号)中央资金19万元;
2.省级财政扶贫资金54万元。
《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11号)省级资金36万元;
《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12号)省级资金18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2413.5384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宜阳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经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按照乡镇的低收入人群数量为依据。
二是按照项目精准,低收入人群人口精准为依据。
三是按照先产业发展,后基础设施为依据。
四是按照项目质量高低为依据。
五是按照低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乡村优先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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