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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宜阳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413.5384万元,(本批次新分配资金63.5384 万元、调整资金性质2350万元),根据宜财预〔2021〕43号等文件,结合宜阳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现将上级下达资金情况和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资金2359.5384万元

《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10)中央资金2113万元

《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11)中央资金164万元

《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12)中央资金19万元

2.省级财政扶贫资金54万元。

《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11)省级资金36万元

《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12)省级资金18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2413.5384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宜阳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经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按照乡镇的低收入人群数量为依据。

二是按照项目精准,低收入人群人口精准为依据。

三是按照先产业发展,后基础设施为依据。

四是按照项目质量高低为依据。

五是按照低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乡村优先为依据。


附件:2021年公示4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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