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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宜阳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197.21万元,根据宜财预〔2021〕60号等文件,结合宜阳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现将上级下达资金情况和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资金35.8816万元

《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10)中央资金35.8816万元

2、县级财政资金2161.3284万元。

宜财预〔2021〕60 号(关于下达2021年宜阳县高村镇高村村电烤房烘烤工厂等项目资金的通知)县级资金2161.3284万元;

以上资金共计2197.21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宜阳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经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按照乡镇的低收入人群数量为依据。

二是按照项目精准,低收入人群人口精准为依据。

三是按照先产业发展,后基础设施为依据。

四是按照项目质量高低为依据。

五是按照低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乡村优先为依据。


附件:

2021年公示6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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