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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公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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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0-18
来源:财政局
2021年10月宜阳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268.5374万元(本批次新分配1733.0574万元、已分配资金收回再安排1535.48万元)万元,根据宜财预〔2021〕77、78号文件,结合宜阳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现将上级下达资金情况和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103.71万元。
①《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部分预算的通知》(豫财贸〔2020〕105号)中央资金658.61万元;
②《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97号)中央资金249.7万元;
③《河南省财政厅、扶贫办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0〕40号)中央资金195.4万元(已分配资金收回再安排);
2.省级财政扶贫资金824.713万元。
①《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26号)省级资金824.713万元;
3.县级财政扶贫资金1340.1144万元。
①《宜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宜阳县盐镇乡集约化育苗场巩固提升等项目资金的通知》(宜财预〔2021〕77号)县级资金0.0344万元(新分配资金);
②《宜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宜阳县盐镇乡集约化育苗场巩固提升等项目资金的通知》(宜财预〔2021〕77号)县级资金1151.08万元(已分配资金收回再安排);
③《 宜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宜阳县县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资金的通知》宜财预〔2021〕78号
县级资金189万元(已分配资金收回再安排);
以上资金合计3268.5374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宜阳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经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按照乡镇的低收入人群数量为依据。
二是按照项目精准,低收入人群人口精准为依据。
三是按照先产业发展,后基础设施为依据。
四是按照项目质量高低为依据。
五是按照低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乡村优先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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