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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宜阳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268.5374万元(本批次新分配1733.0574万元、已分配资金收回再安排1535.48万元)万元,根据宜财预〔20217778号文件,结合宜阳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现将上级下达资金情况和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103.71万元。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部分预算的通知(豫财贸〔2020105号)中央资金658.61万元;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97号)中央资金249.7万元;

河南省财政厅、扶贫办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040号)中央资金195.4万元(已分配资金收回再安排)

2.省级财政扶贫资金824.713万元。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26)省级资金824.713万元;

3.县级财政扶贫资金1340.1144万元。

《宜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宜阳县盐镇乡集约化育苗场巩固提升等项目资金的通知》(宜财预〔202177号)县级资金0.0344万元(新分配资金)

《宜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宜阳县盐镇乡集约化育苗场巩固提升等项目资金的通知》(宜财预〔202177号)县级资金1151.08万元(已分配资金收回再安排)

宜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宜阳县县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资金的通知宜财预〔202178

县级资金189万元(已分配资金收回再安排)

以上资金合计3268.5374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宜阳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经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按照乡镇的低收入人群数量为依据。

二是按照项目精准,低收入人群人口精准为依据。

三是按照先产业发展,后基础设施为依据。

四是按照项目质量高低为依据。

五是按照低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乡村优先为依据。


附件:9批2021年公示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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