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专题 > 脱贫攻坚工作专栏

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分配到县住建局资金规模25.9万元,涉及7个乡镇,12个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分别是:高村镇3.08万元,韩城镇1.54万元,花果山乡1.6万元,三乡镇2.14万元,上观乡7万元,盐镇乡9万元,张坞镇1.54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

(一)实施地点:高村镇、韩城镇、花果山乡、三乡镇、上观乡、盐镇乡、张坞镇等7个乡镇。

(二)建设内容:2021年动态新增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共计12户(其中:C级危房改造补助1户,D级危房改造补助12户)。投资预算25.9万元。

(三)投资预算:25.9万元

(四)建设期限:20214月—202112

(五)招标情况:无需招标

(六)施工单位及责任人:高村镇人民政府张四海,韩城镇人民政府崔文江,花果山乡人民政府冯向乾,三乡镇人民政府卢战国,上观乡人民政府张红毅,盐镇乡人民政府李诺帮,张坞镇人民政府赵彦乐。

(七)绩效目标:项目计划于12月建成投用,项目形成资产归属农户所有,C级危改项目可使用≥15年,D级危改项目可使用≥30年,项目资产由房屋产权人进行日常维护。通过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有效提高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条件,解决了基本住房问题,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八)带贫减贫机制:危改项目实施的完成,使12户农村基本住房得到有效保障,巩固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政策。

(九)受益对象:高村镇、韩城镇、花果山乡、三乡镇、上观乡、盐镇乡、张坞镇等7个乡镇12户村民。

 

监督电话:0379-68828099  0379-68888591    0379-65956505

         0371-65919535    12317

电子邮箱:yyxfp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