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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宜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305.079万元(本批次新分配1305万元、已分配资金收回再安排0.079万元)万元,根据宜财预〔2021101号文件,结合宜阳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现将上级下达资金情况和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扶贫资金670万元。

1)《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100号)中央资金81万元

2)《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135号)中央资金4万元

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环资〔202158号)中央资金92万元

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贸〔202194号)中央资金312万元;

5)《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90号)中央资金181万元;

2.省级财政扶贫资金635万元。

1)《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豫财环资〔202159)省级资金15.4万元;

2)《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补充下达2021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省补助资金的通知 》(豫财建〔2021226)省级资金500.6万元;

3)《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90号)省级资金119万元;

3.县级财政扶贫资金0.079万元。

(1)《宜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宜阳县盐镇乡集约化育苗场巩固提升等项目资金的通知》(宜财预〔202177县级资金0.079万元(已分配资金收回再安排)

以上资金合计1305.079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宜阳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经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按照乡镇的低收入人群数量为依据。

二是按照项目精准,低收入人群人口精准为依据。

三是按照先产业发展,后基础设施为依据。

四是按照项目质量高低为依据。

五是按照低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乡村优先为依据。


附件12 批  2021年公示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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