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阳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公示12
-
日期:2021-12-21
来源:财政局
2021年12月宜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305.079万元(本批次新分配1305万元、已分配资金收回再安排0.079万元)万元,根据宜财预〔2021〕101号文件,结合宜阳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现将上级下达资金情况和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扶贫资金670万元。
(1)《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100号)中央资金81万元
(2)《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1〕35号)中央资金4万元
(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环资〔2021〕58号)中央资金92万元
(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贸〔2021〕94号)中央资金312万元;
(5)《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90号)中央资金181万元;
2.省级财政扶贫资金635万元。
(1)《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豫财环资〔2021〕59号)省级资金15.4万元;
(2)《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补充下达2021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省补助资金的通知 》(豫财建〔2021〕226号)省级资金500.6万元;
(3)《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90号)省级资金119万元;
3.县级财政扶贫资金0.079万元。
(1)《宜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宜阳县盐镇乡集约化育苗场巩固提升等项目资金的通知》(宜财预〔2021〕77号)县级资金0.079万元(已分配资金收回再安排);
以上资金合计1305.079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宜阳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经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按照乡镇的低收入人群数量为依据。
二是按照项目精准,低收入人群人口精准为依据。
三是按照先产业发展,后基础设施为依据。
四是按照项目质量高低为依据。
五是按照低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乡村优先为依据。
监督电话:0379-68888591 0379-65956505
0371-65919535 12317
电子邮箱:yyxfp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