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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2018年度扶贫捐赠资金计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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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3-21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宜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宜阳县脱贫攻坚捐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宜脱贫组〔2017〕135号)要求和捐赠单位的捐赠意向,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18年度扶贫捐赠资金计划123.7万元下达给你们,请按有关规定认真抓好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
一、确保项目计划的严肃性
严格项目管理,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规划和建设内容。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按程序逐级报批。严禁挪用、截留、私分项目资金。
二、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宜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阳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宜政办〔2017〕130号),严格招投标和报账程序,规范资金管理,要引导和组织好农民群众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调动贫困群众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财政扶贫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做好项目管理
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对项目的实施、监督进行全程跟踪问效,所有项目必须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成效的检查和验收,保证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
四、抓紧组织项目实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项目实施主体单位,所有项目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充分利用有利时机,搞好项目建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宜阳县脱贫攻坚2018年度扶贫捐赠资金计划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