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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是我县脱贫“摘帽”的收官之年,脱贫攻坚工作已进入攻坚拔寨,冲锋决胜的关键阶段,为充分发挥爱心力量在助力脱贫攻坚方面的积极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以“汇聚爱心力量•助力脱贫攻坚”为主题的爱心捐赠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坚持“党委政府推动、慈善机构依法组织运作、广泛发动、公开透明、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到这次活动中来,广泛汇聚社会帮扶资源与脱贫攻坚有效对接,努力打造运行规范、社会认同、成效明显的爱心捐赠局面,为实现2018年底全县脱贫摘帽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主党派、医疗卫生机构、学校、驻宜部队等单位及干部、职工;各类生产和经营性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等均可参与此次捐赠活动。
    三、捐赠形式
    (一)现金捐赠
    各乡(镇)、各单位统一组织捐赠的善款,由所在单位或系统汇总后上缴县慈善协会,并将捐款花名册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为便于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捐赠活动,捐赠者可直接将善款汇至县慈善协会账号,并办理相关捐赠手续。
    (二)物资捐赠
    此次活动,接收社会各界捐赠的各类物资。共分为日用品类,如:棉被、衣物、鞋帽、毛巾、洗衣粉等;日杂类,如:餐具、炊具、灶具、扫帚、拖把等;生产工具类,如锄头、耙子、镰刀、铁锹等;家电类,如旧电视、冰箱、洗衣机、电风扇等以及其它生产生活物资。所捐赠的物资,由各单位统一收集后,连同捐赠人名单一并送至县慈善协会,按程序办理捐赠接收手续。
    四、时间安排
    2018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五、资金管理和使用
    县慈善协会对所有单位和个人捐款,开具专用票据,并于活动期间通过网站、媒体对捐款数额进行公告,确保公开透明。此次活动所有捐赠款物将用于全县贫困村和部分非贫困的“爱心超市”建设运营。爱心捐赠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审计监督,保障捐赠者的知情权。
    活动期间在县慈善协会办公室(县民政局二楼救灾救济股)设立接收窗口。联系电话:68878590。账户名称:宜阳县国库支付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宜阳支行。账号:1705022709200016924。也可到宜阳县农商银行营业部(汽车站北邻)汇款,户名:宜阳县国库支付中心,账号:9765506610012。捐款汇至县慈善协会账户后,可持汇款凭证和捐款花名册到县慈善协会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六、方法步骤
    “汇聚爱心力量•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共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捐赠接收阶段。召开全县“汇聚爱心力量•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动员大会,启动爱心捐赠活动。各乡(镇)、各单位要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形成浓厚的爱心捐赠氛围。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到本行业、本系统进行宣传动员,引导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爱心捐赠活动。县慈善协会要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接收程序,确保捐赠接收工作协调、顺畅、有序开展。5月20日前,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行业系统、企业)要完成捐赠活动。
    第二阶段:总结阶段。对爱心捐赠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滞留在各单位、各系统的捐赠款物,及时清理,交归县慈善协会。
    七、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强化领导
    县成立“汇聚爱心力量•助力脱贫攻坚”活动专项工作小组,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专项工作小组成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县民政局主要领导任主任,负责全县爱心捐赠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
    1. 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爱心捐赠活动的目的、意义,发挥舆论引导作用;
    2. 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会负责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倡议社会各界公益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爱心捐赠活动;
    3. 县委统战部负责捐赠单位:民主党派及民族、宗教系统;
    4. 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捐赠单位:产业区内各企业、单位;
    5. 县工信局负责捐赠单位:县重点企业及民营企业;
    6. 县卫计委负责捐赠单位:卫生计生系统各相关单位;
    7. 县教育局负责捐赠单位:教育系统各相关单位;
    8. 县住建局、房管局负责捐赠单位:住建系统各相关单位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
    9. 县人武部负责捐赠单位:驻宜部队;
    10. 县民政局负责捐赠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协会;
    11. 县工商局负责捐赠单位:个体经营业户及工商业户;
    12. 县工商联负责捐赠单位:全县各商会;
    13. 县医药公司负责捐赠单位:全县各药店;
    14. 县旅游局负责捐款单位:县内主要旅游景区;
    15. 县金融办、人行负责捐赠单位:各商业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部门;
    八、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把“汇聚爱心力量•助力脱贫攻坚”活动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明确一名副职领导负责,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参与,密切合作,组织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捐赠工作,确保捐款活动有声有色,扎实有效。
    (二)搞好宣传引导。各乡(镇)、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强化民众的慈善意识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爱心捐赠活动积极性。广播、电视、网络要加大对慈善捐款活动的宣传力度,将宣传工作贯穿活动的全过程,使“汇聚爱心力量•助力脱贫攻坚”活动的目的、意义和作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及时报道为爱心捐赠活动做出积极贡献的典型事例和人物,努力营造人人参与慈善、人人关心慈善、个个奉献爱心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资金管理。县慈善协会是负责全县爱心捐赠活动的合法机构,负责爱心捐赠活动的动员、组织、管理和服务,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认真管好用好捐赠款物,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对各单位捐赠的善款及时进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审计结果要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