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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2018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调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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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9-05
来源: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实现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强化与我县脱贫规划的衔接,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等5个办法的通知》(豫办〔2016〕28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豫财农〔2018〕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反复核实,认真修正,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十三五”期间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二、脱贫目标
到2018年底,确保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2.1万人实现脱贫,完成731人的农村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建设任务。
严格执行贫困县退出标准,贫困人口漏评率低于2%,脱贫人口错退率低于2%,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2%,退出群众认可度高于95%,贫困村95%以上退出贫困序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确保2018年脱贫摘帽。
三、筹资方式
依据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办法,按照应整合尽整合的原则,加大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在认真整合中央、省级、市级相关资金的同时,加大县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协调和发动社会有关力量,积极为脱贫攻坚捐赠资金和物资,充分挖掘多方潜力,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2018年,宜阳县计划整合各级资金规模为42820.6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293.81万元、省级资金15390.8万元、市级资金4305.3万元、县级资金5830.75万元。
四、具体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使用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2018年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307个,计划投资15970.95万元,其中计划使用中央资金7802.01万元、省级资金7207.07万元、市级资金502.88万元、县级资金458.99万元。
1、建设任务:农村道路建设项目20个,涉及财政资金2852.8万元;农村雨污管网项目14个,涉及财政资金346.82万元;农村绿化亮化项目32个,涉及财政资金555.79万元;农村环境整治项目175个,涉及财政资金2678.07万元;人居环境提升项目2个,涉及财政资金180.43万元;其他设施建设项目1个,涉及财政资金13.35万元。饮水安全项目62个,涉及财政资金6560.67万元;危房改造项目1个,涉及财政资金2783.02万元。
2、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3月份前,完成需招投标项目的招投标工作,2018年1月份项目开工建设,2018年9月份所有项目完工,2018年9月陆续开始验收。
3、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建设,提高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所有项目建设村的群众全部受益。
4、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
(二)公共服务类项目
2018年公共服务类项目36个,计划投资7387.35万元,其中计划使用中央资金58.91万元、省级资金5222.18万元、市级资金1494.73万元、县级资金611.53万元。
1、建设任务:农村综合性文化中心及广场项目19个,涉及财政资金3995.15万元;能力建设培训项目5个,涉及财政资金955.14万元;医疗卫生保障项目6个,涉及财政资金1670.05万元;农村贫困残疾人帮扶项目1个,涉及财政资金7.18万元;其他保障类项目4个,涉及财政资金676.43万元;公益岗位补助项目1个,涉及财政资金83.4万元。
2、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3月份前,完成需招投标项目的招投标工作;2018年1月份项目开工建设,2018年12月份所有项目完工,2018年9月陆续开始验收。
3、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保障群众公共服务需求,所有项目建设村的群众全部受益。
4、责任单位:县文化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卫计委、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扶贫办。
(三)产业发展类项目
2018年产业发展类项目196个,计划投资15671.67万元,其中计划使用中央资金9432.89万元、省级资金2961.55万元、市级资金1137.58万元、县级资金2139.65万元。
1、建设任务:种植类产业项目111个,涉及财政资金3809.26万元;养殖类产业项目49个,涉及财政资金2088.04万元;加工类产业项目2个,涉及财政资金30.51万元;旅游扶贫项目1个,涉及财政资金2万元;光伏扶贫项目3个,涉及财政资金1654.73万元;金融扶贫项目3个,涉及财政资金625.72万元。就业扶贫项目23个,涉及财政资金5265.64万元;产业奖补类项目4个,涉及财政资金2195.77万元。
2、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3月份前,完成需招投标项目的招投标工作;2018年1月份项目开工建设,2018年9月份所有项目完工,2018年9月陆续开始验收。
3、绩效目标:通过发展产业项目实施,拓宽贫困户增收途径,保障贫困户长期持续稳定增收,产业项目预计覆盖全县贫困18842户69830人受益。
4、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委农办、县金融办、县产业集聚区、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旅游局。
(四)其它类项目
2018年其它类项目27个,计划投资3790.69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市级资金1170.11万元、县级资金2620.58万元。
1、建设任务:计划实施脱贫巩固类项目15个,涉及财政资金624.61万元;第一书记经费及其他保障脱贫攻坚费用项目9个,涉及财政资金752.39万元;贫困人口困难补贴项目1个,涉及财政资金1725.86万元;贫困人口参与基础设施维护项目1个,涉及财政资金573.63万元;益农信息社配套项目1个,涉及财政资金114.2万元。
2、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3月份前,完成需招投标项目的招投标工作;2018年1月份项目开工建设,2018年9月份所有项目完工,2018年9月陆续开始验收。
3、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助力脱贫攻坚,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全县71760贫困人口全部受益。
4、责任单位:县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局。
五、部门分工
1.县人社局:负责贫困农民转移就业扶贫的项目谋划、政策落实和基本养老保障扶贫。
2.县发改委:充分发挥国家扶贫政策和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组织县直相关单位发挥优势,开展产业扶贫,并做好光伏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3.县委农办:负责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产业谋划和指导,并会同县投资促进中心,做好来料加工产业扶贫工作。
4.县商务局:负责电商扶贫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
5.县旅游局:负责开发县内旅游资源,组织有关乡村贫困农民发展旅游扶贫产业。
6.县农业局:负责以种植业和特色高效农业为主的农业产业扶贫。
7.县林业局:负责生态保护及林业经济产业扶贫。
8.县畜牧局:负责畜牧养殖产业扶贫。
9.县供销社:负责贫困村供销网点建设、土地托管扶贫。
10.县科技局:负责科技扶贫。
11.县民政局:负责社会兜底和特殊救助保障扶贫。
12.县交通局:负责贫困村交通道路扶贫建设。
13.县水利局:负责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
14.国网电力洛阳分公司宜阳公司:负责贫困乡村的电力扶贫。
15.县住建局:负责危房改造扶贫和贫困村环境整治扶贫。
16.县文化局:负责贫困地区的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和文化广场建设。
17.县政府金融办:负责县内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扶贫贷款业务开展,协调服务贫困农民解决产业发展贷款难问题。
18.县教育局:负责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教育扶贫优惠政策落实。
19.县卫计委:负责对贫困家庭就医看病的扶贫优惠政策的落实。
20.县扶贫办:负责脱贫攻坚战综合统筹协调、督查巡查考评、专项扶贫项目管理监督、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及信息动态维护。
21.县广电总台:负责贫困村、贫困户的电视户户通网络建设。
22.县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负责全县贫困村信息网络全覆盖扶贫工作。
23.县委组织部:负责基层党建扶贫,驻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县级党政正职履行脱贫攻坚责任考核协调。
24.县委宣传部:负责脱贫攻坚动员发动、政策宣传、舆论引导、先进典型及经验宣传推广。
25.县委统战部:负责动员民营企业参与脱贫攻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
26.县委政法委:负责贫困地区农村信访稳定工作。
27.县纪检委、监察委:负责脱贫攻坚作风监督、违规违纪问题查处。
28.县工商联:负责联系、动员民营企业定点帮扶。
29.县审计局: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审计监督。
30.县财政局:负责扶贫资金的筹措及使用监督管理。
31.县残联:负责残疾人扶贫,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
32.县宗教局:负责少数民族扶贫工作。
六、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统筹程序
根据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办法,在收到应统筹整合的资金后,县财政局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专报》的形式,立即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告,并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和完善扶贫资金台账。
(二)拨付程序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要求,按照扶贫项目实施的规划,从项目库中挑选项目和对应资金,以文件形式下发到扶贫项目责任单位和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资金计划下达到项目责任单位。
(三)报账程序
扶贫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扶贫项目实施流程图和扶贫资金报账资料清单所示,从项目规划、设计、预算、评审、招标、公示、实施、监理、验收、决算、审计等多个环节,收集和留存相关资料,整理和汇总后提出拨款申请,经有关责任人员和领导审批后,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
七、监管措施
(一)财政监管
2018年,县财政局设计开发扶贫资金远程审核系统,项目责任单位完成所有扶贫资金使用审批后,将所有报账资料扫描上传至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不超过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提出意见,对不规范和不合格的报账资料提出具体意见,指导相关单位完善资料,并再次申报,直至合格才能进行资金拨付,确保实现扶贫资金一笔一笔审核的要求。
(二)社会监管
县扶贫办、县财政局、扶贫项目责任单位在扶贫项目立项、批复、资金下达、招标、竣工等环节,根据情况,通过不同的平台和媒体,向社会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审计监管
扶贫项目在竣工后,要接受审计部门的扶贫项目审计。
(四)其他监管
县纪检委、监察委、扶贫办、财政局等部门定期不定期以多种形式对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抽查。
附件:宜阳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xlsx
监督电话:68887963 68888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