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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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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4-01
来源: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进一步巩固我县脱贫攻坚成果,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县实施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豫财农〔2019〕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宜阳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十三五”期间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在确保按计划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基础,进一步巩固已经取得的脱贫攻坚成果。
二、基本原则
依靠规划引领、项目支撑、资金集中、规范使用的方式,让资金向贫困村和贫困户集中,认真研究政策,找准脱贫攻坚的关键节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大力开展产业扶贫和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突出脱贫成效;明确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职责,实行跟踪问效,确保扶贫规划顺利实施;建立和完善全方位的财政涉农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效益明显。
三、脱贫目标
到2019年底,确保现行标准下,完成4个村的脱贫目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00人实现脱贫,进一步巩固已经脱贫的成果,真正实现脱真贫,真脱贫的目标。
四、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根据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办法,按照应整尽整的原则,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在认真整合中央、省、市相关资金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县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协调和发动社会有关力量,积极为彻底打赢脱贫攻坚战捐赠资金和物资,充分挖掘钓潜力,圆满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巩固已取得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和效益。
2019年,宜阳县计划整合各级各类资金规模为220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610万元,省级资金3566万元,市级资金2344万元,县级资金3500万元。
五、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分类
(一)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
1、由县水利局组织实施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宜阳县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建设任务:新打机井46眼,810元/米;新建大口井4眼,47656元/眼;安装水泵19套;无塔供水器4台,40000元/台;20吨无塔供水器11台,16600元/台;建设水塔5座,48000元/座;新建蓄水池24座,38200元/座;新建无塔供水器管理小院12座,51197元/座;机井房35间,13475元/间;铺设输配水管网14.4万米,管网开挖7.6元/米;入户安装4025户,43.14元/户。
资金安排:计划投入资金2065.0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45.31万元,省级资金214.17万元,市级资金205.6万元。
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18年5月,开工时间2018年6月,完工时间2019年10月,完成验收时间2019年11月。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解决15个乡镇44416户群众158789人饮水安全问题,惠及贫困人口24896人,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改善群众生产生活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2、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的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宜阳县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建设宽4米,厚18公分水泥混凝土面层,砼C25道路4350米;建设宽3.5米,厚18公分水泥混凝土面层,砼C25道路1850米;建设宽4.5米,厚18公分水泥混凝土面层,砼C25道路109200米,两侧各75公分土路肩。
资金安排:计划投入资金4215.0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21.34万元,市级资金1393.74万元。
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18年6月,开工时间2018年6月,完工时间2019年12月,完成验收时间2019年12月。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解决15个乡镇1.66万贫困户行路难问题,极大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3、由县住建局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宜阳县危房改造项目
建设任务:对全县200户实施危房改造进行补贴,贫困户C级危房维修控制在10000元以内,D级危房改造控制在14000元—40000元以内;四类人员D级危房改造控制在12000元—30000元,需政策兜底解决住房安全的特困户,按照改造房屋面积下限标准全额保障。
资金安排:计划投入中央资金300万元。
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要招投标,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3月,完工时间2019年10月,完成验收时间2019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可改善100户C级、100户D级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保障基本住房安全,提升群众满意度。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产业发展类项目
1、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2个扶贫车间产业园项目。
项目名称:2个扶贫车间产业园项目
建设任务:投资320万元新建赵保镇东赵扶贫产业园1个,新建扶贫产业园1600平方米及围墙、大门、地面硬化、排污渠等附属设施。投资244.12万元新建樊村镇任村村扶贫车间1个,新建2000平方米扶贫车间及车间围墙、地面硬化。
资金安排:计划投入资金564.1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44.12万元,市级资金320万元。
时间进度: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7月,完工时间2018年8月,完成验收时间2018年8月。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产业园的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可提供就业岗位260个,优先安排有务工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就业,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剩余劳动力就近就业,同时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的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
项目名称: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
建设任务:按照标准对全县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进行免费技能培训,使贫困群众掌握一技之能。进行了为期6天的环卫工、绿化修剪工培训,共培训27人;扶贫车间务工人员以熟练工带新工方式开展为期10天的加工技能培训,共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19人。培训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可以凭借结业证书到合作单位就业,每人每月工资达到1800元以上。
资金安排:计划投入资金1.3万元,其中省级资金0.57万元,市级资金0.73万元。
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要招投标,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2月,完工时间2018年12月,完成验收时间2018年12月。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实施,提高贫困户创业意识,提升贫困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创收能力,促进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3、由县工信局、县扶贫办组织实施的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项目名称: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建设任务:86家带贫企业使用扶贫小额贷款,建立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达到贫困户脱贫增收,按2%利率对带贫企业进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助力贷贷款的1000户贫困户个人贷款进行发展生产脱贫进行贴息。
资金安排:计划投入省级资金700万元。
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要招投标,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1月,完工时间2019年12月,完成验收时间2019年12月。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建立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贫困户年均增收入3000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扶贫办
4、由县扶贫办实施的雨露计划项目。
项目名称:宜阳县雨露计划补助项目
建设任务:一是按照标准对全县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进行短期技能培训,共培训贫困群众1732人次,补助资金329.17万元;二是按照标准对全县2666名接受职业教育的贫困人口进行补贴,补助资金800万元;三是对500名在贫困村从事创业活动和有创业意向的人员进行创业意识、创业能力、扶贫带动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每人补助不超过1000元。
资金安排:计划投入资金1179.1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37.5万元,省级资金350万元,市级资金91.67万元。
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要招投标,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1月,完工时间2019年12月,完成验收时间2019年12月。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实施,保证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保障,提高贫困户创业意识,提升贫困劳动力创业能力、技能水平和就业创收能力,促进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5、由县农业农村局实施的光伏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宜阳县光伏扶贫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规模11.40303MW,经评估电站总价值为8221.76万元。按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5KW规模,以每户每年3000元标准进行带贫补贴。
资金安排:计划投入市级资金332.26万元。
时间进度:该项目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6月,完工时间2017年12月,完成验收时间2017年12月。
绩效目标:光伏所有权归87个贫困村所有,通过该项目实施,每年可产生光伏收益731.4万元。其中,一是带动贫困户2090户7011人,每户每年增收3000元;二是带动87个贫困村,每年村集体收入增加12000元,极大壮大了村集体经济。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由县发改委实施的光伏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宜阳县分散式屋顶光伏项目
建设内容:在宜阳县具备相关条件的147个村,利用学校,党群服务中心等建设屋顶光伏电站222个,总装机量12.97兆瓦。
资金安排:计划投入资金10557.1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00万元,省级资金2057.14万元,县级资金3500万元。
时间进度:完成招投标时间2018年5月,开工时间2018年6月,计划完工时间2019年5月,计划完成验收时间2019年5月。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攻坚期内在全县范围内278个村统筹带贫,带动6397户贫困户增收,户均增收1000-3000元。脱贫任务完成后,光伏所有权归所在村集体所有,产生收益用于巩固脱贫成果,稳定脱贫人口收入。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7、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的32个特色产业种植项目。
项目名称:32个特色产业种植项目
建设内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种植补贴,共种植水蜜桃924.9亩,每亩补贴1000元;花椒4321.9亩,每亩500元补贴,中草药6811.92亩,每亩补贴1000元,食用菌35.8亩,每亩补贴1000元;牡丹39.62亩,每亩补贴600元;构树861.4亩,每亩补贴1000元;连翘254亩,每亩补贴1000元;迷迭香12亩,每亩补贴800元;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使贫困户直接受益。
资金安排:计划投入中央资金1092.65万元。
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要招投标,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1月,完工时间2019年12月,完成验收时间2019年12月。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降低贫困户种植成本,提高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的意愿,使506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直接受益3-15年,预计亩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提高贫困群众满意度,保障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8、由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的2个特色养殖项目。
项目名称:2个特色养殖项目
建设任务:养殖羊90头,每头补贴500元,养殖猪90头,每头补贴500元,养殖肉牛14头,每头补贴3000元。补贴资金直接到户,降低贫困户生产成本,提高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的意愿,户均年收入增长2500元以上,保障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
资金安排:计划投入中央资金13.2万元。
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要招投标,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1月,完工时间2019年12月,完成验收时间2019年12月。
绩效目标:每户养殖生猪每头收益2000元,补贴500元,预计增收2500元;每户养殖肉牛每头收益5000元,补贴3000元,预计增收8000元;每户养殖羊每只收益2000元,补贴500元,预计增收2500元。预计可实现户均年增收2500元以上,保障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提高贫困群众满意度,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六、部门分工
1.县人社局:负责贫困农民转移就业扶贫的项目谋划、政策落实和基本养老保障扶贫,以及对贫困农民的职业技术培训。
2.县发改委:充分发挥国家扶贫政策和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组织县直相关单位发挥优势,开展产业扶贫,并做好光伏扶贫工作。
3.县商务局:负责电商扶贫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
4.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以种植业和特色高效农业为主的农业产业扶贫、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产业谋划和指导,做好来料加工产业、畜牧养殖产业扶贫。
5.县林业局:负责生态保护及林业经济产业扶贫。
6.县民政局:负责社会兜底和特殊救助保障扶贫。
7.县交通局:负责贫困村交通道路扶贫建设。
8.县水利局:负责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
9.国网电力洛阳分公司宜阳公司:负责贫困乡村的电力扶贫。
10.县住建局:负责危房改造扶贫和贫困村环境整治扶贫。
11.县文化局:负责贫困地区的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和文化广场建设,开发县内旅游资源,组织有关乡村贫困农民发展旅游扶贫产业。
12.县科工局:负责县内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扶贫贷款业务开展,协调服务贫困农民解决产业发展贷款难问题。
13.县教体局:负责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教育扶贫优惠政策落实。
14.县卫健委:负责对贫困家庭就医看病的扶贫优惠政策的落实。
15.县扶贫办:负责脱贫攻坚战综合统筹协调、督查巡查考评、专项扶贫项目管理监督、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及信息动态维护。
16.县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负责全县贫困村信息网络全覆盖扶贫工作。
17.县委组织部:负责基层党建扶贫,驻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县级党政正职履行脱贫攻坚责任考核协调。
18.县委宣传部:负责脱贫攻坚动员发动、政策宣传、舆论引导、先进典型及经验宣传推广。
19.县委统战部:负责动员民营企业参与脱贫攻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
20.县委政法委:负责贫困地区农村信访稳定工作。
21.县纪检委、监察委:负责脱贫攻坚作风监督、违规违纪问题查处。
22.县工商联:负责联系、动员民营企业定点帮扶。
23.县审计局: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审计监督。
24.县财政局:负责扶贫资金的筹措及使用监督管理。
25.县残联:负责残疾人扶贫,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
26.县宗教局:负责少数民族扶贫工作。
七、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统筹程序
根据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办法,在收到应统筹整合的资金后,县财政局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专报》的形式,立即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告,并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和完善扶贫资金台账。
(二)拨付程序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要求,按照扶贫项目实施的规划,从项目库中挑选项目,以文件形式下发到扶贫项目责任单位和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资金计划下达到项目责任单位。
(三)报账程序
扶贫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扶贫项目实施流程图和扶贫资金报账资料清单所示,从项目规划、设计、预算、评审、招标、公示、实施、监理、验收、决算、审计等多个环节,收集和留存相关资料,整理和汇总后提出拨款申请,经有关责任人员和领导审批后,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
八、监管措施
(一)财政监管
县财政局设计开发扶贫资金远程审核系统,项目责任单位完成所有扶贫资金使用审批后,将所有报账资料扫描上传至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不超过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提出意见,对不规范和不合格的报账资料提出具体意见,指导相关单位完善资料,并再次申报,直至合格才能进行资金拨付,确保实现扶贫资金一笔一笔审核的要求。
(二)社会监管
县财政局、扶贫项目责任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在扶贫项目立项、批复、资金计划下达、招标、竣工等环节,根据情况,通过不同的平台和媒体,向社会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审计监管
扶贫项目在竣工后,要接受审计部门的扶贫项目审计。
(四)其他监管
县纪检委、监察委、扶贫办、财政局等部门定期不定期以多种形式对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抽查。
监督电话:国务院扶贫办 12317
河南省扶贫办 0371-65919535
洛阳市扶贫办 0379-65956505
宜阳县扶贫办 0379-68888591
电子邮箱:yyxfpb@126.com
附:宜阳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