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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7年度林业生态行动和森林防火工作 先进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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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1-02
来源:
宜政〔2017〕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县坚持“一带两翼四区一网”林业生态发展战略,以廊道绿化、荒山绿化建设为重点,实施了郑卢高速、郑西高铁、柳盐路、宜新路等廊道绿化提升和锦屏山生态园三期绿化等重点工程,圆满完成了各项造林目标任务。同时,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在各单位、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没有发生一起较大森林火灾事故,在工作中也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全县林业生态行动和森林防火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授予香鹿山镇、盐镇乡林业生态行动一等奖,奖励30万元;授予柳泉镇、韩城镇、三乡镇林业生态行动二等奖,奖励20万元;授予花果山乡、上观乡、锦屏镇、樊村镇森林防火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鼓足干劲,狠抓落实,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防火各项目标任务,为“富美宜阳”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