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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宜阳县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我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根据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制定《宜阳县落实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主要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县政府各部门根据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有计划有步骤稳步开展各项工作。

(二)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拟作出的重大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县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县司法局法制科全程参与县政府常务会议,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献言献策,进行合法性把关;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合同等进行法律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前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听证、公示等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法制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积极推行规性文件执行后评估制度,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发挥律师在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县政府经过招投标程序,聘请5名河南仕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全县18个县直部门和12个乡镇政府分别聘请律师团队担任法律顾问,有效提升了我县依法行政整体水平。

(三)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事项,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第一批涉及11家单位共计52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截至目前,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业务数量达994条。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强化人大、政协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全面公布意见建议、提案答复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完善行政执法现场监督、案卷管理和评查等内部监督机制。针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不规范、不文明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全面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卷宗评查,着力推动行政部门严格规范执法、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对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造,突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功能,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大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公信力。

(五)加强行政应诉,树立法治政府形象。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照《行政诉讼法》及上级要求,县政府确定1名班子成员专职负责出庭应诉工作,加强案件风险研判,及时做好应对和化解工作。2021年,各级人民法院受理县政府案件19件,其中一审14件、二审3件、再审2件,我县政府机关行政诉讼案件比往年大幅降低。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创新服务方式,着力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努力打造执法品牌,以工作新成效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统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聚焦企业发展难点痛点,为企业纾困解难。县交通局大胆探索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引导企业全方位履行治超责任,帮助企业合法、健康发展。

(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认真落实《洛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全面梳理违法风险点和轻微违法行为免、减处罚制度,公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一般违法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扎实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试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础上,在全县所有乡镇全面设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章立制,完善县乡两级行政执法机制,确保乡镇综合执法改革顺利实施。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发挥行政复议“准司法”功能与化解行政矛盾主渠道作用。全年受理复议案件33件,维持19件,责令重作4件,撤回申请7件,有效化解了行政矛盾与争议。统筹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完善诉求表达、矛盾纠纷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全县共成立调解委员会373个,全年共调解纠纷3900余件。

二、工作中的不足与难点

(一)普法宣传信息化、数字化程度不够,普法形式多样化及群众知晓度有待提升。普法宣传通过标语、宣传单等方式已难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政府工作部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宣传平台存在阅读量不高、覆盖面不广等问题,难以充分发挥应有的宣传作用与社会效果。

(二)基层综合执法改革过程中的行政执法难点问题难以破解。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工作部门执法职能衔接需要进一步理顺,落实行政执法改革效果不平衡,特别是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过程中,下沉的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事项的衔接问题,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情况下,一些执法难题难以协调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的后评估工作。确保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平、公正、可持续。推行行政指导等服务型执法工作,完成指导事项系统录入。

(二)着力推进法治宜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积极推动法治宜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三)持续完善“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重点做好“一平台”、“一带动”工作,大力培育创建行政执法示范点,提升宜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水平。

(四)积极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精准法律服务。建设高标准示范性法治文化广场,进一步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成效,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宜居宜业、富美宜阳”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02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