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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编办〔2023〕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情况,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并注重加强与河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目录的有效衔接,现对我县县级行政权责清单进行了修订。本次共承接和新增行政职权事项 24 项(其中,行政许可 13项),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 259 项,此次调整后共保留行政职权目录 3810 项。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承接、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工作,抓紧对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进行相应调整更新,便于群众查询。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职权目录及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目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


附件:1、2023 年决定承接或新增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2、2023年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3、宜阳县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023年)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