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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公司已基本完成《洛阳骏马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装置能量优化及节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洛阳骏马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其前身是洛阳氮肥厂、洛阳中昊化学工业有限公司。2006年4月,公司完成资产一体化进程,成为由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洛阳市国资委、公司经营班子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洛阳骏马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工程为年产10万吨合成氨、13.2万吨尿素、2万吨甲醇、2万吨液体二氧化碳,在建工程包括年产10万吨硝酸和15万吨硝基复合肥工程。
  现有合成氨装置存在煤炭利用率低,蒸汽分解率低,热损失严重,热效率偏低,副产蒸汽品质不高,吨氨电耗高,针对现有装置存在的弊端,洛阳骏马化工有限公司拟投资9500万元,对现有合成氨进行技术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造气炉由间歇制气改为纯氧连续制气,新建1台Φ5600变换炉替代现有的1台2.2MPa 、15万吨/年全低变变换装置;新建1套Φ3600碳酸丙稀酯脱碳装置,替代现有DN3000碳酸丙稀酯脱碳装置;采用4台6M50-340/220压缩机替代老的5台2P45高耗能氮氢压缩机;新建1台PN13.5MPa DN1400甲醇合成塔替代现有1台Φ1000甲醇合成塔;置换高耗能电动机、变压器。实现节能降耗。项目已在宜阳县发改委备案,并经洛阳市发改委审核同意(项目编号:豫洛宜阳资[2011]00004)。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河南省化工项目环保准入要求。技改工程完成后合成总氨醇能力保持15万吨/年不变(13万吨合成氨、2万吨甲醇)。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有:
  (1)废气:废气污染源主要有型煤干燥尾气、醇烷化工段甲醇闪蒸槽闪蒸气、氨储罐弛放气和氨合成放空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SO2、NOx、甲醇、NH3等。
  (2)废水:主要有洗气废水、压缩机含油废水、醇烷化工段油分废水和水分离器废水等。
  (3)固废:主要包括造气炉渣、旋风除尘器灰渣、造气循环水沉淀池废渣、变换废触媒、空分装置废分子筛和废铝胶、甲醇合成废催化剂、醇烷化废触媒、氨合成废催化剂等。
  (4)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有煤棒机、造气炉、空压机、风机、冷却塔、各种泵类等。
  三、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1)施工机械废气:选用性能优良的施工机械,保证施工机械匀速运转,尾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2)施工废水:施工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放;(3)施工噪声: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以降低机械车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4)施工固废:多余的建筑垃圾及时送往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定期由环卫工人收集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5)施工粉尘:保持施工路面清洁,及时洒水抑尘,易起尘场所加设盖棚等抑尘设施。
  营运期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
  (1)废气治理措施:废气污染源主要有型煤干燥尾气、醇烷化工段甲醇闪蒸槽闪蒸气、氨储罐弛放气和氨合成放空气。型煤干燥采用除尘后的锅炉烟道气,干燥后的废气送锅炉脱硫脱硝装置处理后排放,外排粉尘、NOx、SO2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要求;醇烷化工段甲醇闪蒸槽闪蒸气、氨储罐弛放气和氨合成放空气送锅炉燃烧,除尘后去干燥型煤,废气送锅炉脱硫脱硝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工程废水主要有洗气废水、压缩机含油废水、醇烷化工段油分废水和水分离器废水。造气工段洗气废水送造气废水循环冷却系统经沉淀冷却后循环使用;压缩机含油废水、醇烷化工段油分废水和水分离器废水送终端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采用“隔油沉淀+A/O工艺”),80%送中水回用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系统,20%达标排放,外排废水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限值要求,达标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南城区污水处理厂)再经二次处理后排入洛河。
  (3)固废治理措施:造气炉渣、旋风除尘器灰渣、造气循环水沉淀池废渣,均属一般固废,外售做建筑材料,综合利用;空分装置废分子筛和废硅胶属一般固废,由空分装置厂家回收处理;变换废触媒、甲醇合成废催化剂、醇烷化废触媒、氨合成废催化剂,均属危险固废,分别由催化剂和触媒供应厂家回收处理。工程固废能够做到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治理措施:针对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减震基础、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预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风险防范措施:工程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NH3、甲醇、H2S、CO、H2等,生产装置区及储存区构成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等级一级。事故风险值低于化工行业风险统计值。工程加强安全操作,设置事故水池、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可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风险概率和事故排放对环境的影响,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项目选址合理,工艺方案成熟可靠,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各种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工程拟选厂址及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围绕该项目建设及环评有关信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本次公众意见的征求范围:重点为工程厂址附近居民,宜阳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环保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部门。后续将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欢迎公众参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洛阳骏马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379-68811561  传真:0379-68811546
  电子邮件:jmhgxmb210@163.com  通讯地址:洛阳市宜阳火车站南 邮政编码:471600
  评价单位: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邢工    联系电话:0371-67956026   传真:0371-67712661     E-mail:hgyjs220@163.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建设东路37号       邮编:450052
  六、报告书简本公示说明
  为了让公众具体了解项目以及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本着信息公开的原则,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将放于宜阳县环保局环评科、宜阳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建设单位值班室供公众查阅。另外公众还可通过本信息公开的联系方式向环评单位索取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咨询索取本项目环评相关其他补充信息,查询及索取有效时间均为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洛阳骏马化工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