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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阳县十三届人大代表名额为266名。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时,确认代表为261名。
  四次会议以来,县人大代表因工作需要调离本行政区域的2名,他们是:花果山乡代表团的王琰君,盐镇乡代表团的罗宏伟。因涉嫌犯罪、辞去代表职务的1名:即城关镇代表团的沈进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上3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由花果山乡补选的安颖芳为宜阳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选举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补选的1名代表资格有效。
  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暂停执行代表职务的1名:即董王庄乡选举的王占强。
  宜阳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259名,应出席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代表为25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