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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关于流动治超卸货场地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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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11-10
来源: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为加强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的治理,规范治超流动检测执法行为,现将宜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流动治超卸货场地公示如下:
一、涧河口卸货场,位于安虎线涧河村,占地7亩;
二、鲁村卸货场,位于南车线高村乡鲁村村,占地7亩;
三、香鹿山卸货场,位于香鹿山镇韩沟村,占地10亩。
宜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