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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农机购置补贴咨询投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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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1-24
来源:
农机购置补贴是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按照《河南省农机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洛农机[2015]21号)和洛阳市农机局、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农机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洛农机[2017]45号)文件要求,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服务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规范咨询投诉受理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电话咨询投诉受理及处理
(一)咨询投诉电话:0379-68883723
(二)至少在工作日期间有熟悉补贴业务的人员接听。
(三)实行“首问负责制”,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四)接听人员必须细致耐心,努力树立农机部门良好形象。
(五)能当场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做好记录,转交相关部门处理。注意做好协调和解释工作。
二、书面咨询投诉及受理
(一)对书面咨询投诉并附联系方式及署名的信件,要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视情况进行电话答复或书面答复。
(二)对上级批转的信件,必须做到认真核实调查并书面报告。
三、网络咨询投诉及受理
对网络咨询投诉有署名、有联系方式的信件,视同纸质投诉,要做到凡报必查,视情况进行网络答复或其他方式答复。对网络咨询投诉无署名、无联系方式的信件,视情况进行处理。
四、不予受理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诉求和被诉求方的。
(二)在国家规定和生产企业承诺的“三包”服务之外发生质量纠纷的(因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缺陷造成人身、财产伤害的除外)。
(三)法院、仲裁机构、有关行政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农业机械质量投诉机构已经受理或处理的。
(四)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且无新情况、新事由、新证据的。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一、电话咨询投诉受理及处理
(一)咨询投诉电话:0379-68883723
(二)至少在工作日期间有熟悉补贴业务的人员接听。
(三)实行“首问负责制”,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四)接听人员必须细致耐心,努力树立农机部门良好形象。
(五)能当场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做好记录,转交相关部门处理。注意做好协调和解释工作。
二、书面咨询投诉及受理
(一)对书面咨询投诉并附联系方式及署名的信件,要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视情况进行电话答复或书面答复。
(二)对上级批转的信件,必须做到认真核实调查并书面报告。
三、网络咨询投诉及受理
对网络咨询投诉有署名、有联系方式的信件,视同纸质投诉,要做到凡报必查,视情况进行网络答复或其他方式答复。对网络咨询投诉无署名、无联系方式的信件,视情况进行处理。
四、不予受理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诉求和被诉求方的。
(二)在国家规定和生产企业承诺的“三包”服务之外发生质量纠纷的(因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缺陷造成人身、财产伤害的除外)。
(三)法院、仲裁机构、有关行政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农业机械质量投诉机构已经受理或处理的。
(四)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且无新情况、新事由、新证据的。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